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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法普组〔2022〕5号 生成日期 2022-04-29 索引号 116401210101003049/2023-00014
发布机构 永宁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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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2022 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好本系统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尽快研究制定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于5月10日前报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司法局209室)。

                                                     中共永宁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代章)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实施的关键一年,永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深入推进我县“八五”普法实施意见的落实,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着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改革创新,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推进依法治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有力促进法治永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全面依法治县根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加强重点内容学习宣传

1.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师资库,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党校必修课。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促进全县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依托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银川智慧普法云平台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自觉性、针对性、时效性。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牵头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理解关于党的百年法治建设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论述,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自信和行动自觉。(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广泛开展“宪法七进”活动。认真做好纪念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教体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4.广泛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创作民法典普法系列短视频、微电影等优质普法产品,开展网络直播、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普法形式,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5.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主题宣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廉政教育、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中,推动党的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县委办、纪委监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6.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展主题普法。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紧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奋斗目标,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科技局、司法局、商投局、市监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7.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开展主题普法。开展“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专项法治宣传,持续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开展“禁毒同行 塞上同梦”禁毒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全民禁毒普法宣传新格局。大力宣传与社会保障、扶贫救助、权益保障、法律援助、民族宗教、食品药品安全、双拥工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监局、医保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各乡镇〔街道〕)

8.围绕安全生产开展主题法治宣传。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11·9”消防安全教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防范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9.加强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通过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地方性法规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地方性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遵守地方性法规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等地方性法规实施主体)

二、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活动

10.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扎实开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试点示范工作。(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政法委、教体局、民政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11.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考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组织实施2022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现场旁听庭审或观看网上庭审视频活动,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牵头单位:组织部、法院、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2.持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八五”普法实施意见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轮训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法治夏令营”“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妇女儿童权益普法展”“护航春蕾”“春风·桃李”等青少年普法活动,依托村居“四点半课堂”“红领巾成长课堂”等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牵头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团县委,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3.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全县“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意见》,在农村(社区)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开展“法雨春风 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宣传部、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4.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严格按照创建指导标准,深化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组织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加强动态管理。(牵头单位:民政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5.扎实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贯彻落实永宁县基层治理“1+6”政策文件,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学校法律顾问等做法,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载体平台,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宗教场所、校园、企业、社团等基层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单位:统战部、网信办、教体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6.加强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牵头单位:网信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7.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做好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决策能力。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服务,及时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牵头单位: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8.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我县实施意见,开展法治文艺节目、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书法征集评选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三下乡”等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做好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宣传部、司法局、文旅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9.开展全县法治文化阵地高质量建设提升行动。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提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加强法治文化基础管理使用,对现有法治文化阵地做好内容更新和设施维护工作。(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旅局,各乡镇〔街道〕)

20.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主题基地建设,深入发掘、保护、宣传和传承红色法治基因。(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旅局、各乡镇〔街道〕)

五、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载体

21.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开展“订单式”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发挥好“法润永宁”普法短视频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融媒体中心、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2.巩固新媒体普法成果。发挥“全国智慧普法云平台” “学习强国”“银川市智慧普法云平台”等平台优势,推进全县普法新媒体平台建设,做强“法润永宁”新媒体普法品牌,实现共融共通、共建共享。发挥“学习强国”“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优势,用好商业化、社会化的互联网平台,占领新兴传播阵地,促进各类网络平台公益普法,形成多级互动传播。(牵头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网信办、融媒体中心、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3.提升以案释法普法质效。深化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精心筛选典型案例作为以案释法重点,充分运用公开开庭、法律风险警示、普法宣讲等多种形式,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深化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实时普法,提升以案释法的针对性、实效性。(牵头单位: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六、不断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

24.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普法责任专题会议、联络会议的作用,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督导检查,指导各部门修订完善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开展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探索对法治社会建设、普法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的综合评估。(牵头单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5.充分发挥普法队伍作用。举办全县“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建好用好“八五”普法讲师团。发挥青年基层普法志愿者等普法队伍的作用。(牵头单位:司法局、团县委、法学会;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教体局、民政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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