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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4-06 索引号 640121-105/2021-00038
发布机构 永宁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司法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征求《2021年永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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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发展的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起步之年,也是“八五”普法的启动更好地谋划“八五”普法,推进2021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国家、自治区、银川市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永宁县普法工作实际,起草了《2021永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4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室(203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联系人:马蕾    话:8011034    

邮箱:ynxpfb2017@163.com  

附件:《2021年永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征求意

见稿)》

    永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永宁县司法局代章)

  2021年4月6


  

2021年永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21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永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建设平安永宁、法治永宁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重点内容普法宣传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教育培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建立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区、专栏,引导社会全体成员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网信办、团县委、县农业农村局、教体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改局、商投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好2021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大力学习宣传以国家基本法律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牵头单位:委宣传部、县人大办、网信办、团县委、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商投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3.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持续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推进民法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网络,推进民法典宣传阵地建设,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作品创作和巡展巡演。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团县委、教体局、民政局、发改局、商投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4.结合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重大契机,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中推动党的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活动

5.围绕推动“一高三化”建设美丽新银川开展主题法治宣传。立足全面依法治县大局,为银川市发展高质量和治理现代化、城市国际化、生态园林化‘一高三化’”贡献永宁力量,主动融入全县重点工作,牢牢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打击非法集资和网络违法犯罪的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升企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公共卫生环境治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牵头单位: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公安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发改局、商投局、财政局,县总工会、工商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6.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专项法治宣传。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救助、乡村振兴、权益保障、法律援助、民族宗教、食品安全、禁毒、双拥、政务公开工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委政法委、统战部(宗教局)卫健局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市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开发中心、总工会、妇联、残联;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7.围绕安全生产开展主题法治宣传。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11・9”消防安全教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防范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地震局、消防支队;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8.持续开展“文明永宁 德法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化法治环境建设的有关要求,完善各级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体系,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宣传,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12·4”国家宪法日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努力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养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维护社区平安稳定,努力达到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委组织部、政法委、党校、关工委、教体局、团县委、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9.加强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力宣传地方性法规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地方性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围绕《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通过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遵守地方性法规的自觉性。牵头单位:县文明办、综合执法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地方性法规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三、围绕关键少数,开展重点对象普法宣传

10.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大法治”理念为指引,持续强化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民工、产业工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力度,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整体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素养。(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宗教局)、人社局、党校、关工委,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11.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永宁县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永普法办〔2018〕1号)和《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永法办发〔2019〕10号)。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必修课,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集中学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开展一次旁听庭审活动的要求。开展2021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学法考法服务,提高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社会治理工作的能力。各部门行业结合“普法责任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成绩的运用,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和年度述法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县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12.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各个阶段,分学段分重点开展。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阵地建设,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动员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质量。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团县委、关工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13.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工资支付、婚姻家庭、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农民工熟悉了解进城务工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享有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以及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知识,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开展治安和刑事案件以案释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人社局、司法局、住建局,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四、围绕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4.进一步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启动“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工作,将法治文化与黄河文化、红色文化、区域民俗文化等有机融合,打造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突出“地域特色、部门特点、行业亮点”原则,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阵地,持续加强宪法公园、法治文化长廊(角、墙)、法治文化广场等阵地建设,力争实现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加强对自治区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管理和使用,积极申报“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委宣传部、文旅局、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15.丰富法治文化传播方式。认真组织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保护、宣传和传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保护、宣传和传承,充分挖掘传统法治文化。积极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党校、文旅局、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16.加强媒体融合宣传,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深化与媒体的联合融合,创新普法教育“中央厨房”,探索建立永宁县司法行政系统融媒体工作室。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的作用,以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努力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融媒体中心,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五、围绕基层、行业治理现代化,全面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步伐

17.加快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基层治理“1+6”政策文件,推进乡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制定全县农村培养“法律明白人”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确保2022年底前全县每个行政村有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骨干。提升干部法治水平,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有计划、有步骤、有节奏的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普及换届选举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政策。加强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集中学法制度。开展第一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做好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强化动态管理,加大建设力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牵头单: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18.有序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加强重点行业、单位的依法治理,深入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多层次多领域法治示范创建活动。通过普法宣讲、法律体检、法律风险提示等方式为特色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价值转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牵头单位:县商投局、市监局、教体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围绕落实“四清单一办法”,进一步健全大普法责任体系

19.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总要求,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调研检查考核,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20.强化以案释法工作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加强对以案释法工作的指导,深化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巡回法庭等普法形式,建立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工作机制,定期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本行业领域的典型案例,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综合执法局、市监局等行政执法单位;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21.加强媒体公益普法。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做好“七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八五”普法启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深入宣传永宁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的新举措新成效,广泛宣传我县推进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和理论成果,发挥依法治理创建、基层治理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传播我县优秀法治文化,报道我县法治建设典型人物和事迹,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建设,形成法治建设的最大合力。(牵头单位:委宣传部、网信办融媒体中心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围绕“八五”普法启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2.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充分发挥好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做好“八五”普法启动协调沟通工作。(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23.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据自治区、银川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做好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编制及送审工作。结合自治区、银川市“八五”普法启动,及时提请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七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八五”普法启动大会,全面总结我县“七五”普法的经验和成效,表彰先进,部署全县“八五”普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制定本部门行业“八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24.认真落实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进一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抓好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25.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普法骨干培训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组建永宁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加强普法志愿者和专家咨询团队建设,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民普法工作。(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26.提升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处理好点与面、虚与实、量与质的关系,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地开展。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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