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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3049/2023-0003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4-04
发布机构 永宁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司法为民 司法便民 司法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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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法律援助可以为哪些人提供什么样的帮助?

答:1.为经济困难和符合法定条件的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2.为大家依法提供下列七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化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上述服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的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提供免费服务。

问:人民调解主要化解哪些矛盾纠纷?

答:为大家免费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主要受理是: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合同纠纷、生产经营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山林土地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劳动争议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纠纷、消费纠纷、旅游纠纷。

问:行政复议具体是什么?

答:为大家免费提供法律救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各乡镇、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和执法决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按程序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调解申请,我局将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发现相关部门有不当行政行为,我局会依法撤销并责令整改,依法作出裁决,公平公正的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

问:公证业务有哪些便民措施?

答:为大家办理公证业务,具体有以下便民措施:一是为意识清晰,表达清楚的80岁以上(含80岁)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二是对申请异地办理学历、学位公证事项的群众,只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即可“跨省通办”公证业务;三是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需办理公证事项的群众,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此外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军人和经济困难户合理减免公证服务费,避免因无力缴纳公证费而不能办理公证的情况。推行办证“容缺受理”制度,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其他材料或手续欠缺的公证事项,在当事人承诺能够补充的情况下,会及时受理,待材料齐全后及时出具公证文书。

政策咨询电话:0951-801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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