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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3049/2022-00046 文  号 永司发〔2022〕10号 生成日期 2022-07-28
发布机构 永宁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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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所、中心,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现将《2022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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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全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


2022年司法局总的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司法厅及银川市司法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凝心聚力开辟司法行政新局面,为建设法治永宁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1.强化理论武装。坚持“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强化全局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讨活动,打牢思想基础,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牵头部门:局综合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处、所、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2.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引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工作要求,确保党的全面领导落在实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牵头部门:局综合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处、所、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3.突出党建引领。深入推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党建水平。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党员评星定格”等活动,组织党员到党性教育基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坚持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发展,切实把“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牵头部门:局综合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处、所、中心,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4.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四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秉公用权、清廉从政、廉洁治家。(牵头部门:局综合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处、所、中心,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5.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强化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管理。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学习,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宗教观。(牵头部门:局综合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处、所、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

6.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筹备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议并印发《中共永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认真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反馈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严格落实《永宁县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主要问题整改方案》《永宁县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方案》《永宁县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方案2》。督促各协调小组发挥作用,整体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任务落实。(牵头部门:局法制办;配合部门:局综合办公室)

7.统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反馈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整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抓实法治政府建设二十项重点任务。积极参与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督促各部门、各乡镇做好各自领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确定并公布《永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定期清理工作,严格法律顾问的管理,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印发出台《法治永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牵头部门:局法制办;配合部门:局综合办公室 )

8.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组织至少一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推进乡镇(街道)、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县、乡(街道)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换发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及时印发我县第二批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和执法程序,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牵头部门:局法制办;配合部门:局综合办公室)

9.深化行政复议改革,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永宁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成立行政复议和应诉办公室,规范行政复议各项制度和程序,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永宁县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建立规范化、长效化应诉机制。及时对接各级法院了解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败诉情况,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力争年底实现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明显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高。(牵头部门:局法制办;配合部门:局综合办公室)

10.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优化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结构,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提前参与重大决策工作机制,把好政府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审查关,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政府诉讼案件办理质量。(牵头部门:局法制办;配合部门:各律师事务所)

11.积极推动基层治理。进一步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不断强化法治建设,深入贯彻基层治理1+6制度体系,协同推进6个重点领域基层治理,促进基层治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牵头部门:局法制办、基层办;责任部门:各处、所、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八五”普法

12.加强普法阵地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积极开展2022年普法骨干培训,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落实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力争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10个行政村(社区)各建设一个法治文化小广场或长廊。(牵头部门: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室;责任部门:局综合办公室、各基层司法所)

13.抓住“关键少数”,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全体会议,充分发挥好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不断提升法治永宁建设水平。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职述法等制度,举办法治报告会、宪法宣誓等活动,推动领导干部上台讲法治、用法助发展。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抓好法治副校长履职和考核,切实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组织“法律明白人”线上线下培训,开展“百场法治培训”进乡村行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年内拟创建1—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牵头部门: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室;责任部门:各处、所、中心,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四、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助力“平安永宁”建设

14.依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召开县乡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明确永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事项,明确各乡镇、成员单位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职责。探索建立“司法所+社工+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充实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将社区矫正力量延伸至村(居)社区,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完善“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增设自助服务、VR监狱实景体验等设备,实现社区矫正案件信息互联互通、网上办理、协同办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部门:局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基层司法所)

15.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成立永宁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联合其他成员单位,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核查、衔接管理、帮教安置等工作,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加强流动刑满释放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建立预防“重新犯罪预警机制”,完善刑满释放平台信息管理与应用完善刑满释放平台信息管理与应用,做好安置帮教对象分类管理。发挥社会和家庭帮教作用,鼓励刑满释放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妥善解决户籍问题,落实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切实保障刑满释放人员合法权益。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教育救助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临时救助政策,扎实做好社会救助。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衔接安置工作。利用闽宁就业帮扶基地和阳光中途之家基地的资源条件,围绕教育矫正、心理矫治、适应性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等内容,设置帮扶项目,探索永宁县社区矫正帮扶教育品牌;加强永宁“阳光中途之家”基地和闽宁就业帮扶基地的宣传和运用,组织开展封闭式培训教育,针对性地设置培训教育课程,切实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质效。(牵头部门: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基层司法所)

16.做实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县乡村“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牵头部门:局基层办;责任部门:各基层司法所)

17.加强标准化司法所建设。按照“硬件保障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职能落实到位”的原则,切实加强司法所阵地建设、机构建设、人员管理、业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配置水平,积极推动司法所各项职能扎实落地,推进标准化司法所全覆盖进程,充分发挥标准化司法所的示范效应作用,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牵头部门:局基层办;责任部门:各基层司法所)

五、聚焦司法为民,有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8.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法律援助法》,规范法律援助受理流程和范围,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建立优先服务机制,对军人军属、农民工、妇女等特殊群体,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法律援助承诺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确保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到位。强化乡村法律服务供给,引导律师积极开展乡村振兴专项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在闽宁镇举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现场会,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智能化作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加大群众对智慧终端机的宣传推广应用力度,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牵头部门: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基层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

19.加强律师行业监督管理。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规模化建设,完善标准化建设,推动永宁县律师行业发展。不断加强青年律师培养,着力提高青年律师素质能力,通过“传帮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拓宽青年律师培养渠道,增强支持青年律师成才的服务保障能力,使朝气蓬勃的青年活力推动永宁县律师事务所的更快更好发展。(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基层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

20.做优做实公证业务工作。加大公证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拓展公证工作新领域和新业务,加快公证服务数字化建设,提升办证质量,继续为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牵头部门:公证处)

六、加强综合管理,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前发展

21.持之以恒抓好疫情防控。服从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从严从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双报到、双报告”响应机制,做好重点人员管控,持之以恒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干部职工严格执行防控要求,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牵头部门:局综合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处、所、中心,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22.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扫黑除恶成果。坚持理论武装头脑,持续加强“五项”教育,推动司法行政人员学习教育全覆盖。健全完善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问题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一村一居法律顾问作用,定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强化司法行政干警风险意识和斗争精神,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净化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牵头部门:局综合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处、所、中心,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各律师事务所)

23.深入推动“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教育引导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工作作风,认真践行“五个到群众中去”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担当,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牵头部门:局综合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处、所、中心,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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