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开办方、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场(厂)区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
现将《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及物流园场(厂)区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及物流园场(厂)区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 号 | 永市监发〔2023〕21号 | 生成日期 | 2023-06-06 | 索引号 | 116401213178067742/2023-00084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效力状态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