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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市监发〔2022〕25号 生成日期 2022-05-20 索引号 116401213178067742/2022-00080
发布机构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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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收费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为企业减负纾困,增强市场活力”的措施落实到位,根据《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22〕265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遏制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行为。重点检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政府部门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委托给下属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转嫁成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

(二)聚焦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杜绝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行为。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法律或政策模糊地带,滥用行政影响力、解释权,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个人入会、接受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规范电子政务平台等中介机构因行政管理需要,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等名义向市场主体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行为。

(三)聚焦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规范自然垄断行业收费行为。重点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价格监管,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法违规行为。

(四)聚焦金融领域收费,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重点查处信贷、助贷、增信等环节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利用贷款优势地位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不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等优惠政策的行为。

二、检查时限和检查时间

(一)检查时限: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溯至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

(二)检查时间:专项检查自5月下旬开始至12月初结束。

检查工作要求

(一)精准组织实施。要坚持大市场综合监管理念,切实负起属地监管职责,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形成上下工作合力。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突出问题导向,与发改、财政、民政、工信等部门加强协作推进部门间综合治理、联合检查,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二)加大执法力度。多措并举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采取政策宣传、提醒告诫、分别约谈、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多项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工作效能。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治理乱收费有关政策界限明确的,依法履行程序、严肃处理;对有令不行、甚至借疫情变相乱收费的单位,要从严从重依法查办;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书面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三)各相关收费单位认真梳理本部门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形成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及收费统计表(盖章)送至永宁县市场监管局三楼价格监督检查室。准备好检查所需的材料(收费票据、收费依据等),以备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力  电话:0951-8019211   电子邮箱:85293145@qq.com

附件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收费统计表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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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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