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室、队、所、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全面完成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目标任务,确保质量工作考核成绩稳中向好,根据《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质量强市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银市监函发〔2021〕135号)精神,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1年质量强县工作进行了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各责任部门要及时总结质量强县工作成效,于10月底之前向县局质量标准计量监管室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2021年质量强县建设任务分工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