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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开展“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35号)和《关于做好以工代训政策性补贴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20〕53号)文件精神,经就创中心审核通过,符合永宁县2021年第三批企业以工代训政策性补贴共23家,以工代训人数总计191人,申请补贴金额共计28.65万元。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23家符合以工代训政策性补贴企业名单及发放金额进行公示,欢迎各界进行监督。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打电话或信件邮寄的方式向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节假日顺延)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监督电话:0951-8778050
邮寄地址: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永宁县2021年第三批企业以工代训政策性补贴名单公示
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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