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各乡镇畜牧兽医站: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现将《永宁县2021年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2021年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效提升我县兽医公共服务能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制免疫、协助检疫等兽医公共服务,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及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完善兽医公共服务,以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县为主线,大力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不断推进兽医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格局,确保我县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主要目标
政府购买兽医强制免疫服务工作在各地逐步推开,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发展壮大,相关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形成高效、专业、稳定的兽医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兽医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显著提高。
三、实施内容
(一)培育壮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兽医服务供给侧能力。加大政府购买兽医服务经费扶持,培育和激励兽医技术服务合作社或公司发展壮大,有效承接强制免疫、采样、协助动物检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公共服务工作。通过改变用人主体和聘任机制,激发活力,将村级防疫员从季节性用工,变为全职的兽医技术服务人员,在顺利完成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提升经营和技术服务能力,提高整体收入水平。
(二)对规模养殖场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予以补助。在解决好“谁来打针”问题的基础上,促使畜禽养殖经营者在观念上从“要我防”逐步转变为“我要防”。鼓励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向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服务予以解决,积极引导畜禽养殖场特别是中小规模养殖场主动购买疫病防治、检验检测等兽医服务,解决自身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问题。
(三)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解决散养户防疫问题。散养户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予以解决,并逐步由政府购买服务向养殖者购买服务转变,最终实现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的目标。
四、补贴预算、对象、标准和程序
(一)项目资金预算。2021年给予永宁县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补助经费9.2万元,主要用于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防疫公司支付工作人员劳动报酬、购置人员防护设备、公司日常用转、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购买、购买意外伤害险等费用。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承担我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等公益性任务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补贴标准。补助经费测算按照兽医社会化服务开展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情况、防疫公司日常用转、年底对防疫公司考核检查打分情况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予以补助,按照上年度考核名次第一名补助资金4万元、第二名补助资金3万元、第三名补助资金2.2万元。
(四)补贴程序。采取“先执行后补助的形式”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服务达到2个防疫周期及以上(春、秋集中免疫各算一个防疫周期),并经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给具体实施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畜牧水产中心,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组 长:孙伟国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张 平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周 成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朱海宏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纳洪旗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程苏婷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专干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有限公司
(二)细化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负总责,通过成立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签订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形式,规范兽医服务行为和部门机构的监督管理行为。兽医社会化服务公司要依据本方案制定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工作任务要分解细化并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领导小组遵从“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以服务的规模养殖场数量、散养户数量和服务质量为标准,及时组织人员对强制免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不发生县域性重大动物疫病。
附件:1.永宁县2021年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与资金计划表
2.永宁县 2021年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附件1:
永宁县2021年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 与资金计划表 | ||
单位:万元 | ||
防疫公司 | 服务乡镇 | 经费 |
宁夏旺中健动物防疫有限公司 | 闽宁镇 | 4 |
宁夏牧谊康动物防疫有限公司 | 杨和镇 | 3 |
宁夏牧旺康动物防疫有限公司 | 望洪镇 | 2.2 |
合计 | 3 | 9.2 |
备注:补助经费测算按照按照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完成情况,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情况和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达标者予以补助,按照上年度考核等次第一名补助资金4万元、第二名补助资金3万元、第三名补助资金2.2万元。 |
附件2:
永宁县2021年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提高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根据财政项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大力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不断推进兽医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格局,切实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主要目标
本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能。通过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全县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羊小反刍兽疫、羊布鲁氏菌病等动物疫病免疫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免疫抗体和病原监测面以乡镇为单位达到100%,畜间主要人畜共患病的感染率每年下降1%。
三、实施范围
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的三个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单位,动物防疫公司:宁夏旺中建动物防疫有限公司、宁夏牧谊康动物防疫有限公司、宁夏牧旺康动物防疫有限公司。
四、考核内容
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培育情况、制度建设、动物防疫任务完成情况等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衡量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费使用效能。
五、考核形式
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年终考核评价小组按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打分。
六、结果运用
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终业务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在下一年度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等方面予以倾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疾控中心及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同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二)加强财务管理。项目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要及时拨付到有关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
附件:永宁县2021年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
永宁县2021年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动物防疫公司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项目 管理 (30分) | 组织 管理 (5分) | 机构设置 | 3 | 防疫公司承担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和实施得2分,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体人员比例超过50%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实施方案 | 2 | 制定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按时上报得2分,没有制定方案或未上报不得分。 | ||||
业务 管理 (15分) | 管理制度 | 3 | 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兽医社会化服务管理制度得3分,一项不健全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项目执行 | 10 | 按照实施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要求,按期建立社会化服务组织,并且覆盖辖县内所有乡镇各得10分,覆盖面降低10%,扣1份,扣完为止。 | ||||
验收总结 | 2 | 开展自查自评估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财务 管理 (10分) | 制度建立 | 5 |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防疫物资管理制度得3分,否则不得分。财务管理、物资领取和发放登记一项不规范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资金使用 | 5 | 按照财务要求,专款专用、及时支付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 ||||
年度 效益 指标 (70分) | 产出 指标 (30分) | 动物防疫数量指标 | 6 | 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羊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密度达到100%,春秋季、各病种分别占1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低于80%不得分。 | ||
动物防疫质量指标 | 14 | 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的免疫抗体水平,春秋(季)集中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得满分,一项低于70%扣2分,扣完为止。 | ||||
时效指标 | 10 | 按照我县免疫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强制免疫工作任务得5分。及时报告动物疫情得3分;报告程序规范,内容完整、真实得2分。 | ||||
效益 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 9 | 猪、牛、羊、鸡等家养畜禽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非洲猪瘟、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因病死亡率降低1%,挽回畜牧业生产总值1%,得9分,否则不得分。 | |||
社会效益 | 8 | 兽医社会化服务覆盖养殖户、规模场、屠宰场等所有环节得8分,少一项扣3分。 | ||||
生态效益 | 9 | 畜间布病、炭疽、狂犬病、包虫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的病死率每年下降1%得5分。养殖环节病死动物及时无害化处理得4分。否则均不得分。 | ||||
可持续影响 | 4 | 项目执行后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发病例持续降低得4分,发病率上升不得分。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养殖户、贩运户、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等养殖行业相关人员对项目认可度高得10分,按服务满意度酌情扣分。 | |||
合计 | 100 | |||||
验收 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