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质量兴农、质量兴粮,持续推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确保我县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顺利地完成2020年下达我局粮食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农业农村局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情况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详见(附件:永宁县农业农村2020年粮食省长责任制任务分工表)
二、责任部门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经站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粮食省长责任制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永宁县农业农村局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建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张 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迟永伟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陈 银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
刘登彪 县农经站站长
李少华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张新利 农业农村局种植与养殖管理室
马 荣 农业农村局种植与养殖管理室
胡 慧 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种植与养殖管理室。张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资料的收集、档案准备,上报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任务分工,按时上报档案和自评报告。
四、主要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将落实粮食安全省长制的思想统一到区市县农业工作的高度中来,把完成粮食安全省长制考核工作任务作为2020年的收关工作的重要部分,早谋划、早部署、保质保量完成2020年的粮食安全省长制考核工作。
(二)确定人员,落实责任。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粮食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并填写永宁县农业农村局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络人名单,于2021年1月7日前上报至农业农村局邮箱,便于后续工作的协调对接。
(三)档案整理,及时上报。各成员单位要以考核目标任务为重点,对照考核细则整理档案,抓住重点,将工作做实,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各成员单位承担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档案及自评报告上报粮食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所涉及项目的档案资料务必全面、详实,按照考核工作任务进行针对性的整理,完善。对于不按要求整理档案,撰写自评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将重新打回,直至报送合格为止,由此影响到全局工作上报的,按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永宁县农业农村局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联络人名单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联络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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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联络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