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已撤稿或删除
如您是在地址栏输入网址的,请确认其拼写正确,并注意网址的大小写字母区分。
了解宁夏地区更多信息,请访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局属各相关单位: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临近,为保障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防范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认真落实好各单位网络化监管责任。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局长赵建明为组长,副局长张平为副组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水产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相关重大事项,协调处理各有关单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增强政治敏锐感,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监管职责,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负面社会热点问题  

二、强化重点检查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开展对节日期间农业投入品市场假冒伪劣农资违规销售行为查处情况;“两品一标”品牌农产品标识使用情况;农产品例行监测不合格产品的溯源查处情况等工作检查;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销售未经检疫检验肉品等违法行为。

(一)加大对重点种养殖园区、基地生产环节整治力度。                 

两节期间,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对县域内重点园区、基地、养殖场、屠宰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要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同时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永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落实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责任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开展监督抽查,切实做到检打联动。相关各单位根据《永宁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永政农发〔2020119号)任务分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并根据抽检结果及时分析存在风险隐患和问题突出的农产品,要追根溯源,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安全生产消费。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综合治理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指导督促广大农户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严防生产过程中乱用和滥用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把产地准出和原料采购关,做到诚信生产、守法经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双微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应急能力。两节期间要做好值班值守安排,落实岗位责任,保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要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投诉举报,不得推诿和拖延,要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一旦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永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将各种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防止事态蔓延。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动态信息,有效组织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防范。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