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肉牛产业发展,充分调动全县养殖户饲养基础母牛的积极性,建立肉牛自繁自育良性循环发展模式,加快优化肉牛生产内部结构,稳定基础母牛存栏量,为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打好基础,实现“见犊补母”政策全覆盖,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计划》通知,结合永宁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与目标
2020年安排“见犊补母”补助任务8000头,补助资金4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推进我县肉牛产业发展,充分调动全县养殖户饲养基础母牛的积极性,建立肉牛自繁自育良性循环发展模式,加快优化肉牛生产内部结构,稳定基础母牛存栏量,为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二、补助标准、规模和实施程序
(一)项目实施单位:永宁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二)实施时间:2020年1月10日-2020年10月31日
(三)补助对象:县域内饲养基础母牛(杂交肉用母牛),年内繁育犊牛养殖户。
(四)补助品种:杂交肉牛以及引进国家认定的肉牛品种,不包括荷斯坦牛(含娟珊牛)等品种。
(五)补助方式:采取“见犊补母、先增后补”的方式,实行以基础母牛存栏数量确定补助主体,以项目年内(截止10月31日)的新增犊牛确定补助资金。新增犊牛应为补助对象、补助品种所产的改良后代,外购犊牛不计入新增犊牛范围。
(六)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每头产犊杂交母牛的补助标准为500元。一胎多仔的,按一胎单仔的标准补贴。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的补贴资金,补贴产犊母牛数量少于下达任务的,据实予以补贴;补贴数量超过的,按照规模从小到大的顺序,补完为止。
(七)项目建档立:按照《宁夏良种肉用母牛牛只编号实施办法》规定,对县域内基础母牛和当年繁殖的犊牛统一佩戴耳标、建档立卡。
三、实施程序
(一)基础母牛、新生犊牛登记核查。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场)向当地乡(镇)畜牧兽医站提出申请(或口头告知),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组织进行现场登记、核查、佩戴耳标,如实填写《永宁县2017年良种肉用母牛入户登记表》《宁夏良种肉用母牛谱系》后上报县畜牧水产中心,县畜牧水产中心核查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如果对能繁母牛品种存在争议,由县“母牛认定小组”进行裁决。
现场核查时,必须做到“四见”。一是见牛:即逐场逐户逐头调查登记,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户(场)和现场核查后又增加的基础母牛,不得纳入补贴范围。二是见人:即现场核查的母牛数量要经养殖户(场)代表和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三是见标:即对现场核实的母牛佩戴耳标、拍照等。四是见档:核实牛只要建档立卡,实行一牛一号一相片登记造册。乡(镇)畜牧兽医站对统计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调查核实工作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二)项目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相关单位于11月中旬前完成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场核查结果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张榜公布养殖户(场)补贴犊牛数量和补助资金,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养殖户(场)。
三、项目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肉牛见犊补母项目领导小组(包括母牛认定小组)。
肉牛见犊补母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张平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 成 永宁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丁金龙 永宁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程苏婷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专干
黄玉龙 永宁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站长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肉牛见犊补母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县肉牛见犊补母项目绩效评价和核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包括母牛认定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周成兼任,成员为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及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配合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二)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培训、入户等多种途径,从政策、技术等方面开展宣传,广泛宣传加快基础母牛扩群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补贴办法和补贴程序等,使惠农政策进场入户。充分调动广大养殖母牛的积极性,促进全县肉牛产业健康良性发展。
(三)加大肉牛养殖服务力度。要将良种肉牛繁育推广项目与草畜产业节本增效技术推广,基层农技人员入户指导相结合,推广标准化肉牛生产、肉牛快速育肥技术、犊牛隔栏补饲等一批实用技术,保障我县肉牛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强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实行严格考核,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挪用资金等行为,将严肃处理。在项目实施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项目实施点进行督促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的好做法、好经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1.2020年永宁县“见犊补母”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2020年永宁县“见犊补母”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3.宁夏回族自治区良种肉用母牛牛只编号实施办法(第三次修订)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永宁县2020年“见犊补母”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为确保2020年肉牛“见犊补母”任务落实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科学规范评估程序和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简便易行、稳步推进。选择能够衡量政策项目绩效,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关键指标,易于操作和衡量;评估方法和程序要科学简便,按计划稳步推进。
(三)定量定性、综合评价。评估指标能量化的一律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明确评估标准,并对每个指标合理赋分,自评为主,审核监督,通过考核评估,有效实现对政策项目绩效的综合评价。
二、评价考核对象与指标
依据《2020年宁夏肉牛“见犊补母”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实施项目的主体单位(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评价考核共设立三级指标,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16个。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
三、绩效评价考核
绩效评价工作分两个层面:一是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对辖区内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按照农业农村厅绩效考核总体要求,对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逐项进行打分,绩效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产业处、畜牧局);二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重点县(市、区)绩效评价,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预算资金总量比例必须达到30%以上。
(一)评价方式。评价方式采用组织部门相关人员评价,或通过专家组(五名以上,其中至少含一名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两名副高级职称的专家)评审评价,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评价的方式进行,评价必须出具评价报告,绩效评价主体对评价报告负责。
(二)评价办法
1.现场打分。考评组对照《2020年宁夏肉牛“见犊补母”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表》(附件3)考核指标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价打分。
2.资料核查。按照《2020年宁夏肉牛“见犊补母”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表》中的考核内容,采取查阅有关档案资料、佐证材料、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评价、打分。
(三)综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含90分);80-89分(含80分)为良好;70-79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的依据。
四、时间安排
(一)自评阶段。2020年11月底之前,被评价考核单位逐项对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连同证明材料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局。
(二)审核阶段。2020年12月中旬之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局对县级自评结果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方式主要以资料核实与重点绩效评价为主。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底之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局将综合评价分数、评估等次建议及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厅计财处,由农业农村厅计财处报自治区财政厅及农业农村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市、县(区)和单位要专门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相应责任人和联络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部绩效指标扎实有序完成。
(二)严格工作纪律。在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保密纪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附件2:
2020年肉牛“见犊补母”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投入 | 资金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2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资金到位率达到100%(2分) |
资金兑付率 | 5 | 实际兑付数/计划兑付×100% | 资金兑付率达到95%以上(5分) | ||
组织管理 | 组织机构 | 5 | 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3分),地方农业农村部门细化工作要求,专门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形成会议纪要或下发文件(2分) | |
实施方案 | 5 | 项目实施方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切实可行。 | 制定实施方案(2分)、明确目标任务指标(2分),制定了项目的具体管理措施(1分)。 | ||
宣传 | 3 | 项目全覆盖政策宣传是否到位 | 在所辖区宣传项目政策内容(3分) | ||
公示 | 5 | 补贴信息是否进行公示 | 资金发放前对补贴信息进行公示(5分) | ||
档案管理记录 | 5 | 档案管理规范 | 项目资料齐全,归档管理(5分) | ||
产出 | 数量指标 | 补贴任务完成率 | 10 | 实补产犊母牛数/应补产犊母牛数×100% | 对辖区内产犊母牛是否做到了应补尽补(10分) |
质量指标 | 统一佩戴耳标,建档立卡 | 10 | 本辖区内基础母牛和当年繁育的犊牛是否全部统一佩戴耳标,建档立卡 | 对本辖区内基础母牛和当年繁殖的犊牛全部统一佩戴耳标,建档立卡(10分)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10 | 是否做到及时进行登记补贴信息、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 任务、资金12月完成(10分)。 | |
效果 | 经济效益指标 | 养殖基础母牛农户政策性收入提高 | 10 | 通过直接补贴,养殖基础母牛的农户政策性收入提高情况 | 养殖户均增收500元以上(10分) |
社会效益 | 养殖基础母牛积极性 | 5 | 养殖场(户)是否更愿意养殖能繁母牛,通过问卷调查形式获得。 | 得分=调查问卷愿意度×5分。 | |
母牛养殖规模增大 | 5 | 存栏母牛数是否增长 | 存栏母牛数较上年增加(5分) | ||
可持续影响 | 对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影响 | 10 | 基础母牛存栏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稳定性 | 5-10年(10分)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享受政策的养殖(场)户对项目的满意度 | 10 | 通过问卷调查形式获得。 | 得分=调查问卷满意度×5分。 | |
扣分项 | 违规违纪 | 违规违纪 | - | 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 被监察、审计、财政监督等机构查出存在冒领、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次性扣20分,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总评分为0。 |
附件3:
宁夏回族自治区良种肉用母牛牛只编号
实施办法(第三次修订)
根据宁夏肉牛产业化发展需要,为了加强全区良种肉用母牛统一编号和系谱档案管理工作,实现全区良种肉用母牛快速识别、智能化管理,结合宁夏肉牛发展实际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国荷斯坦牛牛只编号办法》特制定本办法。本编号实施办法采用按行政区域及良种肉用母牛的出生顺序进行编号。具体编号实施办法如下:
一、牛只编号的具体规定:
母牛编号由13位数字、4个部分组成如下: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N | |||||||||||||||||||||||
自治区、市 编号2位数 | 县(区)、乡(镇)、村(队)编号6位数 | 出生年度后 2位数 | 年内出生顺序号 3位数 |
二、良种肉牛谱系记载必须是全称13位数字,标记用塑料耳号左耳佩戴,正面写出后5位数,即编号的第三、第四部分;背面写宁夏编号及市、县(区)、乡(镇)、村(队)编号8位数,即编号第一、第二部分。
(一)第一部分自治区及市编号,宁夏统一用N表示,市(地区)的代码也就是编号的第2位数,用1位数字表示。具体银川市为N1、吴忠市为N2、石嘴山市为N3、中卫市为N4、固原市为N5。
(二)第二部分为良种肉牛饲养户所在的县(区)、乡(镇)、村(队)编号,县(区)用2位数字表示(编号第二部分的前2位数字),具体兴庆区为N101、西夏区为N102、金凤区为N103、永宁县为N104、贺兰县为N105、灵武市为N106、吴忠市利通区为N201、盐池县为N202、同心县为N203、红寺堡区为N204、青铜峡市为N205、大武口区为N301、平罗县为N302、惠农区为N303、中卫市沙坡头区为N401、中宁县为N402、海源县为N403、原州区为N501、隆德县为N502、泾源县为N503、西吉县为N504、彭阳县为N505。乡(镇)用2位数字表示(编号第二部分的第3、4位数字),村(队)用2位数字表示(编号第二部分的最后2位数字(编号第二部分的第5、6位数字)。具体市、县(区)、乡(镇),村(队)具体编号如下:
永宁县 | N104 | ||||||
李俊镇 | N10401 | 东方村 | N1040101 | 雷台村 | N1040102 | 友爱村 | N1040103 |
丰登村 | N1040104 | 侯寨村 | N1040105 | 许桥村 | N1040106 | 王团村 | N1040107 |
团结村 | N1040108 | 金塔村 | N1040109 | 李俊村 | N1040110 | 古光村 | N1040111 |
李庄村 | N1040112 | 位团村 | N1040113 | 西邵村 | N1040114 | 宁化村 | N1040115 |
望洪镇 | N10402 | 南方村 | N1040201 | 望洪村 | N1040202 | 增岗村 | N1040203 |
西玉村 | N1040204 | 东和村 | N1040205 | 西和村 | N1040206 | 农声村 | N1040207 |
农丰村 | N1040208 | 宋澄村 | N1040209 | 靖益村 | N1040210 | 史庄村 | N1040211 |
北渠村 | N1040212 | 金星村 | N1040213 | 前渠村 | N1040214 | 新华村 | N1040215 |
高渠村 | N1040216 | 杨和镇 | N10403 | 王太村 | N1040301 | 红星村 | N1040302 |
惠丰村 | N1040303 | 南全村 | N1040304 | 北全村 | N1040305 | 旺全村 | N1040306 |
东全村 | N1040307 | 纳家户村 | N1040308 | 杨和村 | N1040309 | 关桥村 | N1040310 |
永红村 | N1040311 | 望远镇 | N10404 | 新盈村 | N1040401 | 丰盈村 | N1040402 |
永清村 | N1040403 | 政台村 | N1040404 | 红旗村 | N1040405 | 望远村 | N1040406 |
西位村 | N1040407 | 东位村 | N1040408 | 立强村 | N1040409 | 上河村 | N1040410 |
政权村 | N1040411 | 东升村 | N1040412 | 通桥村 | N1040413 | 板桥村 | N1040414 |
长湖村 | N1040415 | 胜利乡 | N10405 | 八渠村 | N1040501 | 许旺村 | N1040502 |
胜利村 | N1040503 | 杨显村 | N1040504 | 先锋村 | N1040505 | 吴渠村 | N1040506 |
陆坊村 | N1040507 | 烽火村 | N1040508 | 唐西村 | N1040509 | 东洼村 | N1040510 |
园林村 | N1040511 | 闽宁镇 | N10406 | 福宁村 | N1040601 | 武河村 | N1040602 |
木兰村 | N1040603 | 园艺村 | N1040604 | 玉海村 | N1040605 | 原隆村 | N1040606 |
黄羊滩农场 | N10407 | 玉泉营农场 | N10408 |
(三)第三部分牛只出生年度编号,以牛只出生年度的后两位数组成为这部分的编号。
(四)第四部分牛只出生顺序编号,以牛只在县(区)、乡(镇),村(队)本年度的出生顺序(良种肉用母牛分别按顺序编号)号构成,这部分编号由三位阿拉伯数码从小到大排列,不足三位的在数码前用0补位。
举例一:银川兴庆区大新镇大新村,2000年出生一头母牛,出生顺序是第865个。编号办法如下:宁夏银川市大新镇大新村编号是N1010304,2000年度出生是00,出生顺序是第865个为865,编号为N101030400865。耳号背面号为N1010304,正面号为00865。
举例二:固原市原州区黄铎堡镇南城村,2003年出生一头母牛,出生顺序是第98个。编号办法如下:宁夏固原市原州区黄铎堡镇南城村编号是N5010107,2003年度出生是03,出生顺序是第98个为098,编号为N501010703098。耳号背面号为N5010107,正面号为03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