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17年12月6日开始对2017年秋季实施的项目工程进行自查自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此次验收的内容为永宁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试点项目、2017年李俊镇古光村、友爱村、侯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7年胜利乡许旺村、八渠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2017年秋季完成的所有工程。
二、人员分工
验收组组长:史建春
验收组副组长:张利涛
(一)第一验收小组:
组长:白 云
成员:范永梅、石艳玲、司 凯、陆新国、监理2人
验收项目:永宁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试点项目、2017年李俊镇古光村、友爱村、侯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第二验收小组:
组长:张 永
成员:季兵喜、杜 峰、陈孟萧、张庆龄、监理2人
验收项目:2017年胜利乡许旺村、八渠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验收督查组: 杨国平、庞全武
三、验收方法
(一)验收组对已经建设完成的项目工程采取实地丈量的形式逐一进行验收,对于单项水利工程出现的施工缺陷,包括未按照设计进行施工的渠道、沟道、建筑物,工程完工后土方不足、施工建筑垃圾未清理等不合格工程,验收组在取得现场照片后注明某项工程不合格不予验收。
(二)此次验收实行各验收组长负责制,验收组长对验收数据的准确性、工程合格情况负总责。
(三)验收记录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在验收完成后由各组组长进行汇总。对不合格未验收的工程,各验收组长要及时梳理、汇总并向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验收组及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县级自查自验工作,重点查验历年自治区农发办综合性检查反馈的渠道和建筑物损坏、工程质量不高、渠道土方不足、渠道伸缩缝未按照设计施工、砂石路面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等问题。
(二)凡接到通知的单位和个人(由农发办技术人员负责通知),必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按照安排好的时间在各自工地等候,并积极配合各验收小组做好验收工作。
(三)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集中乘车(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服从分工安排,认真进行丈量并做好记录。每项工程验收完成后,验收组长、成员、施工企业代表需现场签字确认。
(四)验收组成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
(五)各施工单位自带交通工具。
(六)验收结束后,各验收组及时准确的整理数据,填写验收汇总表后连同原始记录一并交业务站统一保管。
永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