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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宁民规发〔2021〕1号)和《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农村老饭桌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政办规发〔2021〕4号),进一步激发全县养老服务设施整体效能,充分发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饭桌和社区食堂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基础性支撑作用。永宁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2023年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的评估考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8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评估对象及形式
(一)评估对象
由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全县所有老饭桌(社区食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采取资料查阅、听取汇报、结构访问法、满意度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评估考核。
(二)评估内容
1.老饭桌(社区食堂)。评估内容包括运营资金、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效益四个方面。(详见附件2)
2.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评估内容含五个方面:运营设施、运营管理、运营资金、运营服务、运营效益。(详见附件3)
三、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提前通知村(社区)按照评估考核细则准备印证资料,指派1名专人负责,做好评估考核过程中的组织协调、联络指导等工作,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估考核开展工作。
(二)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估考核工作,针对评估考核组提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形成整改台账。
(三)本次评估考核结果将与全年运营补贴发放挂钩,根据考评得分予以差额补助。
附件:1.《评估考核行程表》
2.《永宁县老饭桌运营管理情况评估考核细则》
3.《永宁县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情况评估考核细则》
永宁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1
评估考核行程表
评估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
2023年12月25日 | 上午 | 8:30-9:40 | 永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含社区食堂) |
10:00-10:50 | 宁和社区老饭桌 | ||
11:00-12:00 | 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含社区食堂) | ||
下午 | 14:00-15:00 | 利民社区老饭桌 | |
15:20-16:30 | 团结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含社区食堂) | ||
16:50-18:00 | 东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含社区食堂) | ||
2023年12月26日 | 上午 | 8:30-9:40 | 祥和社区老饭桌 |
10:00-11:30 | 南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含社区食堂) | ||
下午 | 14:00-15:40 | 永清村老饭桌 | |
16:20-18:00 | 上河村老饭桌 | ||
2023年12月27日 | 上午 | 8:30-9:40 | 富原社区食堂 |
10:20-12:00 | 板桥村老饭桌 | ||
下午 | 14:00-15:00 | 政权村老饭桌 | |
15:30-16:30 | 政台村老饭桌 | ||
17:00-18:00 | 立强村老饭桌 | ||
2023年12月28日 | 上午 | 8:30-10:00 | 长湖村老饭桌 |
10:30-12:00 | 通桥村老饭桌 | ||
下午 | 14:00-15:10 | 东位村老饭桌 | |
15:30-16:40 | 唐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
17:00-18:00 | 陆坊村老饭桌 | ||
2023年12月29日 | 上午 | 8:30-9:30 | 八渠村老饭桌 |
10:00-12:00 | 黄羊滩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含社区食堂) | ||
下午 | 14:00-15:30 | 烽火村老饭桌 | |
16:00-18:00 | 园林村老饭桌 | ||
2023年1月2日 | 上午 | 8:30-10:00 | 惠丰村老饭桌 |
10:30-12:00 | 永红村老饭桌 | ||
下午 | 14:00-15:20 | 纳家户村老饭桌 | |
16:00-18:00 | 王太村老饭桌 | ||
2023年1月3日 | 上午 | 8:30-10:00 | 靖益中心村老饭桌 |
10:30-12:00 | 新华中心村老饭桌 | ||
下午 | 14:00-15:20 | 农丰中心村老饭桌 | |
15:40-16:40 | 南方村老饭桌 | ||
17:00-18:00 | 东和村老饭桌 | ||
2023年1月4日 |
上午 | 8:30-10:00 | 东方村老饭桌 |
10:30-12:00 | 丰登村老饭桌 | ||
下午 | 14:00-15:00 | 王团中心村老饭桌 | |
15:30-16:40 | 李庄村老饭桌 | ||
17:00-18:00 | 李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
2023年1月5日 | 上午 | 8:30-10:00 | 宁化中心村老饭桌 |
10:20-12:00 | 玉泉营农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含社区食堂) | ||
下午 | 14:00-16:00 | 福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
16:40-18:00 | 福宁村老饭桌 | ||
2023年1月8日 | 上午 | 8:30-10:00 | 原隆村老饭桌 |
10:30-12:00 | 武河村老饭桌 | ||
下午 | 14:00-15:10 | 木兰村老饭桌 | |
15:40-16:40 | 园艺村老饭桌 | ||
17:00-18:00 | 玉海村老饭桌 |
附件2
永宁县老饭桌(社区食堂)运营管理情况评估考核细则 |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相关说明 | 分值 | |
1 | 运营管理 | 软件设施 |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 提供制度文件、人员分工、管理人员、厨师、帮厨等人员岗位职责。实地查看资料,符合一项得0.5分。 | 2 |
室内物品摆放合理、整洁;厨房和就餐区卫生应干净、整洁。 | 实地查验,符合一项得1分。 | 2 | |||
硬件设施 | 建筑面积符合《永宁县农村老饭桌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新建的农村老饭桌每个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00平方米;改建的农村老饭桌项目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应符合结构安全要求、消防安全标准及食品安全操作流程布局要求。 | 实地查验,符合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 | 1 | ||
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特点和生活需要,配置无障碍设施。 | 实地查验,符合得1分。 | 1 | |||
设施设备配置齐全,精心维护,厨具、储藏柜、冷冻柜、消毒柜等无破损情况且有相关维护记录。 | 实地查验相关台账,符合得1分。 | 1 | |||
食品安全管理 | 采购的食品原料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粮油、调味品等大宗商品应使用品牌产品,肉菜蛋等食品原料应达到溯源管理。 | 定点采购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及采购协议。每日采购食材台账记录详细。 | 3 | ||
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食品留样必须保持48小时以上,每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 | 实地查验,符合一项得1分。 | 3 | |||
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标准,并实行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健康证、收费价格及对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的优惠、每日食谱等上墙公示。 | 查看资料,符合一项得0.5分。 | 4 | |||
做好餐具消毒;餐厨垃圾每日处理。 | 实地查验,符合一项得0.5分。 | 1 | |||
厨师及配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当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 查阅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健康证、抽检记录。符合得3分,健康证过期或缺少酌情扣分。 | 3 | |||
从业人员应当经食品安全、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及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知识和设施设备使用方法。 | 查看相关培训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记录、照片、证书。培训符合一项得0.5分,从业人员会使用消防器具,知晓应知应会基本常识,会使用得1分。 | 3 | |||
消防安全管理 | 配备符合安全规范的灭火器;灭火器的放置应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附近、在显眼且易取得的位置、远离热源和电器设备。 | 实地查验,符合一项得1分。 | 2 | ||
燃气设备使用规范,规范配置三件套,管道无杂物堆积,管扣无松动。 | 实地查验,符合得2分。 | 2 | |||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同步做好检查记录。 | 实地检查资料,符合一项得1分。 | 2 | |||
2 | 运营服务 | 服务情况 | 是否按要求与用餐的老年人本人及赡养人(代表)签订协议书。协议书是否明确老饭桌与老人及赡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 实地查阅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老人用餐申请书、相关会议记录、协议书等,符合一项得2分 | 2 |
社区居委会可以对社区食堂直接运行管理,也可以委托依法登记注册的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无负面舆情、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餐饮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 | 符合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老饭桌服务工作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岗位职责明确。 | 符合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建立用餐老人年服务台账,服务对象主要针对分散特困、低保、独居、失能、孤寡、高龄、计划生育等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 | 符合一项得1分,否则不得分 | 2 | |||
供餐服务设置签到册,详细记录用餐情况,记录真实无虚假填报。 | 实地查验,有签到册得2分,记录真实得2分。 | 4 | |||
公示监督 | 是否按月定期向村民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和食谱安排表等,接受村民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 实地查验,每月定期向村民公布财务收支和食谱安排表等,得6分;每月只公开财务收支或食谱安排表的其中一项,得3分;公开次数不足的,按照公开次数占比打分;不公开的,得0分。 | 6 | ||
重大事项报备报告 | 服务外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矛盾纠纷、突发应急事件、信访事件,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接受社会慰问捐助(赠)、举办集体性活动(含培训、讲座、文娱活动)、接受各类调研检查等要及时进行报备。 | 按照要求及时报备,报备材料齐全,得4分。 | 4 | ||
执行力 | 积极完成民政局安排的相关工作。 | 执行力强得3分。 | 3 | ||
3 | 运营资金25分 | 资金管理 | 收费标准合理,针对不同类型老人进行分级收费;收费资料齐全。 | 实地查阅资料,符合一项得3分。 | 6 |
2023年老饭桌食材采购明细账,要求采购项目、单价及金额明确,且符合实际。 | 实地查阅资料,符合得5分。 | 5 | |||
拨付的运营经费、厨师工作补贴、老年人就餐补贴以及各类捐赠涉及到的资金情况明细。 | 实地查阅资料,符合得4分。 | 4 | |||
水、电、暖针对老饭桌场地分摊情况详实可查。 | 实地查阅资料,符合得4分。 | 4 | |||
财务档案管理 | 有2023年老饭桌资金往来明细表,记录详实;财务凭证印证资料全面,有规范的发票。 | 实地查验,符合一项得3分。 | 6 | ||
4 | 运营效益 | 投诉情况 | 设置投诉箱或服务热线等其他投诉渠道,并对投诉渠道进行公示,有日常投诉记录和反馈处理记录。 | 设置多种投诉渠道,且对其进行公示,并且有完备的日常投诉记录和反馈处理记录,得5分;有单一的投诉渠道,且进行公示,并有简单的投诉记录和反馈处理记录,得3分;有单一的投诉渠道,没有进行公示,且没有相关投诉记录和反馈处理记录,得2分;没有投诉渠道、无公示,得0分。 | 5 |
满意度 | 以问卷调查、电话征询等方式对就餐老年人或家属开展满意率测评抽查。 | 满意率≥90%,得15分;89%≤满意率≤70%,得10分;满意度≤69,得0分。 | 15 | ||
5 | 加分项 | “党建+养老”服务开展情况 | 党员充分参与农村老饭桌的运营、管理、监督等过程,并有佐证材料证明;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调动老党员等互帮互助志愿服务融入,并有佐证材料证明。 | 实地查阅资料,符合得1分。 | 1 |
服务提升 | 创新服务形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 实地查阅资料,符合得1分。 | 1 | ||
近两年通过项目申报等形式对老饭桌进行提升改造。 | 实地查阅资料,符合得1分。 | 1 | |||
委托第三方运营,服务对象数量有明显提升。 | 实地查阅资料,符合得1分。 | 1 | |||
宣传报道 | 2023年老饭桌运营经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宣传或接受市级及以上观摩参访。 | 实地查阅资料,符合得1分。 | 1 | ||
合计 | 105 |
附件3
永宁县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情况评估考核细则 |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及标准 | 分值 |
1 | 运营设施20分 | 硬件设施 | 生活服务、保健康复、文体娱乐、辅助用房等设施齐全,且功能区域划分明确、标志清楚。 | 实地查验;符合一项得1分。 | 4 |
有室外活动场地,具备采暖和通风换气设施。 | 实地查验;符合一项得2.5分。 | 5 | |||
宜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并设单独出入口。二层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置电梯或无障碍设施。 | 实地查验;符合一项得1分。 | 2 | |||
设施设备配置齐全且精心维护,无破损情况 | 实地查验;符合一项得1分。 | 2 | |||
软件设施 | 消防安全、卫生、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手册及相关检查记录单、责任清单,制度上墙 | 查看档案和资料;制度健全得1分、制度上墙得1分;制度落实到位得2分,措施得力有效得1分; | 5 | ||
营造氛围浓厚,现场服务感强 | 实地查验;基本符合得1分。 | 1 | |||
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实地查验;干净整洁得1分。 | 1 | |||
2 | 运营管理20分 | 消防安全 | 消防设施齐全,安全检查详细,日消防记录详实; | 实地查验;符合一项得2分。 | 6 |
从业人员会使用消防器具,知晓应知应会基本常识 | 实地查验;会使用得2分,知晓得2分。 | 4 | |||
制定消防应急疏散和演练预案;每月至少演练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 查看预案、演练及培训简报等;资料齐全得2分,演练次满得2分,培训次满得2分。 | 6 | |||
安全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防控措施得力、防范有效。 | 查看档案和资料;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2分、措施得力防范有效得2分。 | 4 | ||
3 | 运营资金20分 | 资金管理 | 各项服务收费标准合理;收费资料齐全。 | 实地查验,满足一项得3分。 | 6 |
各项支出费用记录详实 | 实地查验,满足得4分。 | 4 | |||
拨付的运营经费以及各类捐赠涉及到的资金情况明细。 | 实地查验,满足得2分。 | 2 | |||
水、电、暖针对日间照料中心场地分摊情况详实可查。 | 实地查验,满足得2分。 | 2 | |||
财务档案管理 | 有2023年日间照料中心资金往来明细表,记录详实;财务凭证印证资料全面,有规范的发票。 | 实地查验,满足一项得3分。 | 6 | ||
4 | 运营服务25分 | 服务情况 | 日常运营服务时间(正常节假日除外)。 | 每天运营不低于8小时,全年不低于10个月。10个月以上得2分,10月以下得1分。 | 2 |
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 查看资料,符合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 | |||
生活照料服务 | 为居家的独居、空巢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 | 查看服务记录,未开展服务不得分; | 1 | ||
为独居、孤寡、空巢老人提供包括家政、陪护、配送餐、陪诊就医等有偿或低偿照料服务。 | 查看服务记录和资料,开展一项加0.5分; | 2 | |||
文化娱乐服务 | 定期组织开展琴棋书画、舞蹈唱歌、网络学习等文化娱乐培训。 | 查看活动记录和资料等;至少每月一次,12次以上2分,12次以下1分。 | 2 | ||
重大节假日组织老年人趣味文化娱乐活动。 | 查看活动记录和资料,3次以上得2分,3次以下得1分。 | 2 | |||
健康保健服务 | 建立完善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和管理系统。 | 查看相关档案和资料,资料完善得1分。 | 1 | ||
提供健康教育、定期体检、疾病防治、康复训练、心理卫生等康复保健服务。 | 查看活动记录、档案等,开展活动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 1 | |||
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培训等。 | 查看活动记录、档案等;开展活动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 1 | |||
精神慰藉 | 为老年人提供聊天谈心、亲情慰藉、协助交友、节日关怀等服务,疏导老年人心理,舒缓老年人精神压力。 | 查看活动记录、档案等;资料完善得1分。 | 1 | ||
法律维权 | 定期组织开展老年人普法宣传活动,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 查看活动记录、档案等;开展活动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 1 | ||
重大事项报备报告 |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矛盾纠纷、突发应急事件、信访事件,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接受社会慰问捐助(赠)、举办集体性活动(含培训、讲座、文娱活动)、接受各类调研检查等要及时进行报备。 | 按照要求及时报备得5分。 | 5 | ||
执行力 | 积极完成民政局安排的相关工作。 | 执行力强得5分。 | 5 | ||
5 | 运营效益15分 | 投诉情况 | 设置投诉箱和服务热线,接受日常投诉。 | 投诉处理得当,答复满意得5分。 | 5 |
满意度 | 以问卷调查、电话征询等方式对社区老人、其他居民抽查测评满意度。 | 满意率90%以上得10分,70%以上得6分,70%以下得0分。 | 10 | ||
6 | 加分项 | “党建+养老”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 党员充分参与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监督等过程,并有佐证材料证明;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调动老党员等互帮互助志愿服务融入,并有佐证材料证明。 | 实地查阅资料,符合得1分。 | 1 |
服务提升 | 创新服务形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 实地查阅资料,符合得1分。 | 1 | ||
2023年积极争取“塞上乐龄老年大学”进社区或公益创投项目。 | 实地查阅资料,符合得1分。 | 1 | |||
委托第三方社会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鼓励连锁经营,为社区居民集中开展服务,服务对象有明显提升。 | 实地查阅资料,符合得1分。 | 1 | |||
宣传报道 | 2023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经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宣传或接受市级及以上观摩参访。 | 实地查阅资料,符合得1分。 | 1 | ||
合计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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