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永宁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现制定永宁县民政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火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及梁言顺书记讲话精神,按照区、市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工作原则,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主线,全力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助力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势平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分析各类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因素,全面排查并积极消除森林草原各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补齐短板弱项、堵塞防控漏洞,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林草资源建设成果,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重点任务及范围
从2023年1月16日 至4月25日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关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对清安陵园、永宁县殡仪服务中心、贺兰山防火公益性公墓开展百日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四、实施步骤
(一)梳理排查阶段(1月中旬至1月底)。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和“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全面梳理公墓、陵园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火灾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二)全面推进阶段(2月至3月)。坚持边查边改,闭环管理,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即查即改、立查立改;对暂不能整改的,采取限期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阶段(2月下旬至4月中旬)。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彻底、突出问题解决到位、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火重要指示精神和区、市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提高认识、创新方法、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教育。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微信、短视频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利用清明节有利时机,通过拉横幅、电子屏播放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防火知识宣传和提醒,倡导广大群众采取文明、节俭、低碳、安全的祭奠方式来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防止因烧纸、焚香、点蜡等行为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按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严格按照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工作要求,认真填写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告(内容括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和问题建议)及《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永宁县民政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统计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数量 | ||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 | ||
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 ||
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 ||
排查火灾隐患(处) | ||
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 ||
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 ||
整改火灾隐患(处) | ||
受理案件数量(起) | 总数 | |
行政案件 | ||
刑事案件 | ||
查处/破获案件数量(起) | 总数 | |
行政案件 | ||
刑事案件 | ||
打击处理和教育人员(人次) | 总数 | |
行政处罚 | ||
刑事拘留 | ||
逮捕 | ||
移送起诉 | ||
教育、劝阻人员 | ||
罚款金额(元) | ||
追责问责人员(人) | ||
其他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