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各养老机构、殡仪服务中心、福彩中心、局属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冬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现将《永宁县民政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联 系 人:永宁县民政局 汪静珍
联系电话:0951-8011203 (兼传真)
永宁县民政局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民政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冬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确保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永宁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冬春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民政系统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从制度建设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冬春火灾防控、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综合整治、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永宁县民政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民政局局长徐军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主任、各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局属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孙静兼任办公室主任。汪静珍为专干,具体负责做好方案制定、宣传报道、工作情况汇报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自治区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冬春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永宁县安委会下发《永宁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民政局、乡镇(街道)、各服务机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进行自查,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全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要坚持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二)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结合永宁县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局机关、中心敬老院、安馨养老院、各乡镇老饭桌、福彩中心、殡仪服务中心等场所隐患排查工作。严查重点区域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持续做好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工作。积极联合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在重大节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对民政服务机构、各乡镇老饭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加强服务监管,严防服务对象用电、用火不慎引发火灾事故。要强化服务制度管理,建立完善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监护到位,责任到人,防止监护不到位引发的其他责任事故。要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采取食品留样,建立完善食品采购、环境卫生、餐具卫生管理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食品追溯化管理。
(四)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制度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健全以主要领导牵头的安全领导机构,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完善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落实人员安全培训,配全配齐设施设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严肃值班纪律,保障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
(五)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每季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暨安全逃生演练活动不少于1次。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要把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日程,切实组织实施好。在养老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安全警示牌、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防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要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大力提高服务对象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工作方法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12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任务,宣传、动员、部署到位。
2.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3月13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全面自查,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要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3.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3月14至2020年3月30日)对局机关、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各民政服务机构冬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分析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精心组织,确保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狠抓落实,整改到位。县民政局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作用,确保冬春季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问题整改到位。各责任单位从12月份开始,每月22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工作信息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