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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4/2021-00003 文  号 永民发【2020】144号 生成日期 2021-01-14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民政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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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民政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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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按照永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永宁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全县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高度重视

为加强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担任小组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制定了《关于印发<永宁县民政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对普法工作进行统一规划,使普法工作有规划、有计划进行。按照普法工作要求,我局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对行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通用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普法水平。

二、建立清单,落实责任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制定永宁县民政局2020年“四清单一办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总要求,详细梳理我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各业务科室责任人,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形成各科室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普法内容精准、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将普法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把普法融入民政业务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并在普法过程中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实时上传办理过程及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科室,进行批评,保障责任的落实。

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情况

坚持把学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基本法律、民政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法,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并把法治教育纳入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引导民政干部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不断提升民政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对《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二是结合“以民为主、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方面法律法规。深刻理解和落实宪法中关于国家保障和保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的规定。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收养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专项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宣传,依法深化城乡基层民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加强和推进城乡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在机关干部中学习宣传《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例,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反腐倡廉的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加强监管,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规范整治工作

(一)社团治理《实施意见》落实及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情况

一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银川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大调研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永宁县民政局关于完善社团治理体系提高社团治理能力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联合各相关部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2次,发放填写调查问卷200余份,针对梳理的问题形成了调研报告上报区、市。6月份,自治区党委《关于完善社团治理体系提高社团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局及时与自治区民政厅、银川市民政局对接,按照自治区《实施意见》要求,参照银川市《关于完善社团治理体系提高社团治理能力实施方案》,制定了《完善社团治理体系提高社团治理能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发到全县32个部门(单位)、团体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修改。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研究后,以正式文件下发。

二是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参与脱贫攻坚。我县红树莓产业联合会实施的精准扶贫项目,解决了闽宁镇原隆村500余名建档立卡户、居家妇女、50-60岁人员就业问题,带动了移民脱贫致富。

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捐款捐物助力疫情防控。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我县37家宗教组织,一家社全组织捐款捐物70余万元,(红树莓产业联合会捐赠价值20万元红树莓原浆),为疫情防控做出了突出贡献,体现了社会组织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二)行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完成情况

稳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4月份,与县发改局分管领导协调,由发改局牵头召开全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推进会。发改局、民政局分管领导,有脱钩任务的各业务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协会商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民政局、审批局社会组织监管、社会组织登记业务专干就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就开展脱钩工作进行了要求。截至目前,县法官协会、见义勇为协会、机动车维修协会、沼气协会已经完成了协会注销手续,科技特派员协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已按照“五规范,五脱钩”的要求完成了脱钩手续,有机大米协会正在按照相应的步骤推进。

(三)社会组织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根据民政厅下发《关于2020年全区社会组织领域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社会组织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尽全力做实做细相关工作。

一是开展“扫黄打非”及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梳理、核查已登记社会组织中是否存在的以培训教育、心理辅导、国学宣讲、仁爱友善为伪装,实施的违法违规活动;检查社会组织是否在自办网站、刊物及其它公众媒体宣传平台制作、传播、发行传播有害刊物、音视频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等。经检查我县社会组织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

二是深入开展宗教方面、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联合县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宗教局、教体局、人社局等部门对社会组织领域涉及宗教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组织内部工作人员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

三是围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情况进行了专项摸排,通过实地抽查,资料审核,查看提交的财务审计决算报告,各行业协会商会都能严格按章程的规定进行操作,没有发生违规收取会费的情况。

四是联合县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人社局等对全县水协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清查纠正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非法活动行为。经专项整治检查,我县社会组织不存在清查纠正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非法活动行为。大部分协会会费执行免收政策。

五是建立社会组织信用管理机制。印发《永宁县社会组织信用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列入“黑名单”,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纳入红名单,予以激励。同时将当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移入异常名录,待下一年按时参加年检后再移出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六是6月份在全县社会组织中开展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制作了防范非法集资PPT,从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征、表达形式、典型手法、危害、重点问题解读等八大方面在永宁县社会组织工作群中滚动播出。各社会组织悬挂标语60余条。在杨和大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一次,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300余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开展社会服务机构规范整治整改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县教育培训机构也受到里不同程度冲击,但为了服从永宁县防疫指挥部总体要求  ,永宁县民政局会同教育局、人社局严格规范防疫流程、开学时间、制定文件下发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手中,明确指出必须按照县上的规定做足开学前的准备,特别是对宁夏新东方烹饪学校、宁夏航技工学校按照属地化疫情防控的原则3次到两处培训机构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在社会组织领域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中严格按宁民字2020〕59号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节点持续推进,经过摸排梳理我县社会组织都能较好的遵守相关规定,尽守社会责任,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的情况。

(五)社会组织基本情况(登记管理、年检、党建等情况)

今年的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19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永宁县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细化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要求,密切与审批服务局合作,做实做细年检工作。截止到目前,全县63个民非企业已年检47个,年检率达到了74%,96个社团已年检68个,年检率达到了71%,社会组织总年检率达到了72%,较往年有明显提高。登记管理日趋规范,党建工作稳步推进。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开展情况

一是利用宣传栏、横幅、展板、电子屏、宣传单、主题宣讲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二是畅通电话、信箱、网站、微博等群众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深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创新群众动员形式,进一步做好宣传动员,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优势,在工作微信群和QQ群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政策知识,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社区工作人员、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

六、“法律十进”工作落实情况

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下基层、社区换届选举、文明城市创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以帮扶团结社区、宁化中心村、望远社区为重点,通过进村入户、召开座谈会、主题党日、填写问卷调查、发放宣传图册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央、区、市、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村干部依法处理村民事务,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深化“民主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促进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结合社区换届选举、和谐社区创建等工作,在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橱窗、社区法律图书角,培育社区法律明白人,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开展公益法制讲座,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通过培训、发放宣传资料、最美家庭评比、文明家庭评比等活动,将法律送进我局帮扶团结社区、宁化中心村、望远社区,努力提高团结社区、宁化中心村、望远社区每个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加强对妇女的法制教育与培训,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作用。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在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充分利用举办讲座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三是开展“法律进社会组织”活动。组织开展社会组织业务培训,提升社会组织治理能力,指导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内部运行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使社会组织依法诚信开展工作,履行社会责任。

七、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情况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宪法》,并开展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挑战,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向群众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宪法》及《民法典》相关内容。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激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和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用法观念和维权能力,推动全社会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加快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八、旁听庭审活动开展情况

   旁听庭审活动是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的具体举措,是开展警示教育行之有效的方式,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要举措。7月3日,组织我局干部职工通过观看“中国庭审网”中遥县人民法院办理的李利利与李文强离婚纠纷一案(案件编号:(2020)晋0728民初707号)。11月27日,组织我局10名领导干部到永宁县人民法院进行现场旁听庭审秦广学、宋华连共同盗窃他人财物一案(案件编号:(2020)宁0121刑初146号)。

九、“服务大局普法行”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为提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普及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优化婚姻登记流程,有效化解婚姻登记过程中的特殊矛盾,保障适用后婚姻登记工作的无缝衔接和顺利开展。围绕热点难点,着重详细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法律条文及新规定,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十、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开展情况

运用“法宣在线”平台,开展日常学习,领导干部通过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鼓励边学边练、边学边考,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治理现代化(理论)》《党内法规专题》《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治理现代化(案例)》四门课程进行考试,我局16名在职在编领导干部均完成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不存在不考、漏考、补考的现象。

十一、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我局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认识模糊;二是保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存在许多不足;三是普法宣传工作形式单一。

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将宪法学习作为我局宣传法律法规工作重点,营造局机关工作人员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以深化普法教育为保障,着力提高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永宁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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