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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735995598B/2021-0017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1-22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闽宁镇关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冬季战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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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中心)、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提升行动 “冬季战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全面加强对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冬季战役”的领导,特成立闽宁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冬季战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德强   县委常委、闽宁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马晓平   闽宁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张  平   闽宁镇人大主席

杨  青   闽宁镇党委副书记、原隆村党支部书记

梁  慧   闽宁镇纪委书记

赵永斌   闽宁镇政法委员

赵  睿   闽宁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姚  剑   闽宁镇副镇长

薛  飞   闽宁镇武装部部长

田  鹏   闽宁镇副镇长、玉海村党支部书记

陈  赟   闽宁镇副镇长

成  员:李德忠   综合办公室主任

郭学峰   民生中心副主任

王振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伍庭伟   综治中心主任

李向东   财经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飞龙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马海虎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杨文佳   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韩  超   县城管大队闽宁中队队长

杨志平   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李学峰   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白江楠   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马小妹   人居环境专干

何  亮   闽宁司法所所长

王虎荣   福宁村党支部书记

马  宁   武河村党支部书记

杨奇刚   园艺村党支部书记

马宏山   木兰村党支部书记

刘作新   福宁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央军   玉海村村委会主任

万学峰   原隆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3日-2022年1月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村庄院落大清洁行动。

1.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沟渠。以房前屋后渠道、排水沟等为重点,对村域范围内及庄点周边的沟渠、河流、湖泊、湿地和池塘等开展杂草、垃圾和杂物清理工作。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有效达到村内沟渠无黑臭水体,无污水乱流。

2.清理整治巷道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对村庄巷道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对拆除后的区域要及时整理,恢复原貌。

3.清理整治农户院落。组织农户100%参与“收拾屋子、打扫院子、整治村子”,对农户院落内堆存垃圾、废旧物品进行清理,对农户院落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督促其立即进行整顿,做到杂物堆放有序、干净整洁。

4.清理村庄内残垣断壁。重点对村庄内废弃建筑物及残垣断壁进行整治。拆除无人居住的破旧和影响村民安全的危房,拆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旱厕等,并及时对拆除后的区域进行整理,做到村庄整洁有序。

5.清理整治村庄周边公共区域。对村庄周边的沿村公 路、村道沿线、田间地头、沟渠湖边、绿化带、闲置空地等各类公共区域进行清理整治,清理各类垃圾,做到村庄周边 内外无散乱垃圾。

(二)全面开展全镇中心村大清洁行动。

1.清理整治中心村环境卫生。对中心村内环境卫生进行 集中整顿,清除各类垃圾,做到无卫生死角,尤其针对道路两侧堆放的沙堆、石堆、土堆、柴堆、建筑垃圾等予以全面清理。对集市街道和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保洁制度,做到随脏随扫。

2.清理整治占道行为。加强中心村综合执法工作,整治街道车辆(含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以及集镇超店经营、占道经营、广告、店招乱挂行为。

3.清理整治私搭乱建行为。对中心村内私搭车棚、私占公共绿化带、在房屋顶层私搭乱建等行为进行整顿,要求恢复原貌,做到中心村内整齐有序。

4.清理整治乱写乱画、乱贴乱挂。对道路、建(构)筑物、树木、门市橱窗外及其他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横幅、非法广告及各类宣传品进行清理整治,做到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

5.清理整治中心村周边区域。对中心村周边区域进行清理整治,彻底清除中心村周边公路、道路、沟渠湖边、绿化带、闲置空地等区域的各类垃圾、废弃物,做到中心村周边内外无散乱垃圾。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各村(社区)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悬挂标语、入户宣传等形式动员群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触动和影响周边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巩固“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和“收拾屋子、打扫院子、整治村子”成果,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二)加强督导检查,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落实好领导包抓责任制,镇纪委不定期督查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定期对“冬季战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评比,加强暗访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纳入动态管理体系和年终考核综合评定结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水平,确保把好事办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坚持日常保洁与定期集中整治相结合,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明确日常保洁要求,做到生活垃圾天天扫、日产日清。并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实行“门前三包”制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义务和责任,引导村民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乱扔乱丢、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畜禽乱跑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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