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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5/2020-00025 文  号 永闽政发〔2020〕44号 生成日期 2020-03-23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春灌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闽宁镇2020年春灌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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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单位:

春灌工作是全镇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的基础,是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葡萄、枸杞等优势农产品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由于黄河来水减少,分配农业灌溉水量指标核减,灌溉形势严峻。为了不误农时,确保春灌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镇人民政府成立春灌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全镇春灌工作,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使春灌工作能够及时有序进行。

组  长:王勇强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姚  剑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徐  广     闽宁水管所所长

        陈建荣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登宝     闽宁供电所所长

        苏占川     武河村委会主任

        王瑞雄     木兰村委会主任

        王森林     园艺村委会主任

        王虎荣     福宁村委会主任

        何兴仓    玉海村委会主任       

        马志祥     原隆村委会主任

二、认真做好渠道清淤、巡护和维修

干渠清淤由各村分段进行,巡护维修由水管所统一组织,各村积极予以配合;斗、农渠由各村组织清淤、维修。具体任务为:一干渠(渠头至二泵站前池)由园艺村清淤;二干渠北11斗渠以南由木兰村清淤,北11斗渠以北由福宁村清淤;三干渠由武河村清淤;玉海村干渠由玉海村清淤。要明确任务,及早组织落实,务必于4月10日前全面完成所辖灌区渠系的清淤和维修任务。

三、严格落实水费收缴及水量分配

严格执行先交费后配水的原则,水费仍按永发改和工信发[2012]240号文件标准收缴,即一级为13.90元/亩,二级16.40元/亩,小二级15.40元/亩,三级20.20元/亩,玉海东滩泵站116.70元/小时,玉海西滩泵站63.70元/小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造农户用水花名册统一办理水票集中灌溉,不得以农户或斗渠为单位办理水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灌溉水量指标。一、二级农灌配水量为150立方米/亩,三级农灌配水量为180立方米/亩。

四、春灌任务及时间安排

计划灌溉面积4.8万亩,其中:福宁村1.2万亩,木兰村1.2万亩,园艺村0.85万亩,武河村0.75万亩,玉海村0.8万亩。4月10日前各村、组开始办理水票,4月12日开始春灌。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今年是农业灌溉形势比较严峻的一年,水管所要认真做好干渠试运行期间巡护维修工作,加强职工的岗位培训,加强水利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泵站操作规程,及时做好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

2、小畦节水灌溉是田间节水的主要措施,各村要切实抓好畦田建设,争取全部达到畦灌,畦田面积0.4—0.6亩。

4、各村各单位要积极维护正常的灌溉秩序,严格执行灌溉调度安排,确保灌溉工作能够顺利有序的进行。

5、各村要督促和协助组长核实灌溉面积、积极催交水费,既有责任让群众灌上水,又有义务配合渠道管理人员做好灌溉面积的落实和水费收缴工作。

6、农民用水者协会要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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