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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5/2019-00033 文  号 永闽政发〔2019〕73号 生成日期 2019-05-06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民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闽宁镇2019年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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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根据《永宁县民政局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各村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成立问题专项整治小组

组    长:王勇强

副 组 长:郭学峰

成    员:各村书记、主任、民政专干   

单玲香   马飞龙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重点整治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多、危害大、影响坏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保障改善民生政策措施,在执行中打拆扣、随意变通、与民争利等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贿赂、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以及推动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官僚主义等问题。重点整治低保、养老、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侵占挪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问题;资金分配制度不完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侠,不按专款专用原则使用问题;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审核不严格,程序不规范,不公开、不公正,优亲厚友、与民争利问题;工作中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

1、低保“入口”审核不严,致使部分低保户的信息失真,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在领取低保,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突出,低保“出口”核查不立,低保入户核查低于规定核查标准,没有做到应退尽退,群众意见大问题。

2、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混乱。严重违反国家临时救助政策规定,经办人员用权任性,自由裁量权过大,存在虚假救助、人情救助、关系救助等问题。

3、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审核不严格。程序不规范,不公开、不公正、优亲厚友等问题。

4、民生专项资金重发放、轻监管,在执行中打折扣,随意变通,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

5、工作中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方法措施

(一)周密制定方案(5月底)。各村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找准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方步步骤和工作措施,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6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报镇民生中心。

(二)开展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各村对照整治内容,认真排查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畅通反映问题渠道,从中排查问题线索,对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逐一清理,确保不留死角。

(三)综合治理阶段(7月-9月)。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监管。

(四)提升巩固阶段(9-10月)。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深化意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奋斗姿态,形成正向激励、警醒震慑、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落实贯穿始终。成立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各村书记主任为副组长,镇民生中心主任、各村民政专干为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要形成整治合力。各要把民生领域侵害群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形式、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统筹起来形成合力。于每月月底上报民生领域侵害群众突出问题开展情况,并于2019年7月15日、12月1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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