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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5/2019-00028 文  号 永闽政发〔2019〕67号 生成日期 2019-04-23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免费检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闽宁镇主动签约,免费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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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宁镇“主动签约,免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基本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按《全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永宁县2019年为民办实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闽宁镇继续推行“主动签约,免费检查”工作模式,以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扶贫,减轻居民就医负担,提高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主动签约,免费检查”是指闽宁镇常驻居民(居住6个月以上)通过自愿主动与家庭医生签约后可办理签约居民健康服务信息卡,居民持卡门诊就医时,所需辅助检查项目(血、尿、便常规,血型,出凝血,乙肝标志物,艾滋病、梅毒检测,肝功、肾功、血脂、电解质、心功能等生化检验、心电图、B超、放射等检查项目)免费。是闽宁镇卫生院为减轻辖区居民就医负担;落实永宁县2019年为民办实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加强对健康扶贫政策、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制度落实而采取的惠民措施。

二、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主动签约,免费检查”是我镇医改创新工作,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签约居民健康服务信息卡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使用技术指导小组。

(一)签约居民健康服务信息卡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勇强

副组长:郭学峰、张国俊

成员:各村支部书记、曹文全、苟永强、晁俊秀、杨万有、蒙景琢、刘永林、田颖、冯顺变、王丽、吕静、高仕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闽宁镇卫生院,由张国俊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

组长职责: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一是组织辖区各村书记及各组组长召开工作协调会,宣传、通知辖区居民到指定地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同时办理签约居民健康服务信息卡;二是组织各村家庭医生团队及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为居民签约并办理健康服务信息卡,使签约办卡覆盖率达65%以上。

成员职责: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宣传,定期检查、指导解决签约办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合理安排、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签约居民健康服务信息卡使用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张国俊    

副组长:曹文全 苟永强

成员:杨万有、蒙景琢、晁俊秀、刘永林、王丽、冯顺变、吕静、高仕翔、谢丽宁、张永恒、姚杰、权登峰、杨应绪、马凯、何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万有兼任。

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领导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协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副组长: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分析研究,解决签约办卡、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成员职责:认真核对签约办卡居民信息,做到信息真实、完整。及时汇报签约办卡进度,统计完成工作情况,解决健康服务信息卡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为居民提供优质的签约服务、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等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居民档案、诊疗信息。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宣传引导,群众自愿原则。辖区居民主动签约、办卡,持卡就医。

(二)、免费门诊辅助检查。根据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减免门诊检查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三)按急慢分治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建立责权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健康,以居民健康为中心,突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努力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四)签约、办卡对象是辖区户籍居民及居住半年以上的无户籍居民。重点以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各类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建档立卡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为主。

(五)签约居民健康服务信息卡仅适用于闽宁镇卫生院门诊就诊时使用,有效期1年,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遗失不补,无卡居民门诊就诊检查费用按标准收取。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9年4月10日—4月20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区、市、县有关深化医改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深化医改,为居民办实事,制定实施方案及工作流程。

(二)深入宣传培训(2019年4月21日—4月30日)组织对乡、村干部及参与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由领导小组成员牵头,组织乡、村相关人员负责宣传,使群众了解签约办卡的意义、目的。签约办卡时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手机或通讯信息,自觉、自愿到辖区村卫生室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并办理居民健康服务信息卡。

(三)组织实施(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31日)分组到各村卫生室开展签约和登记办卡,自办卡后持卡可享受门诊就医时辅助检查免费服务。签约办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期不再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队干部,深入宣传,动员辖区居民按时主动签约办理居民健康服务信息卡,签约办卡率达65%以上,同时要按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进行考核检查,制定奖罚措施,责任到人。

(二)镇、村卫生室专业人员,深入宣传签约、办卡的目的意义,让群众了解医改的实惠,积极主动签约、办理签约居民健康服务信息卡将此卡成为居民惠民卡、民心卡。

(三)各村工作人员在完成家庭医生签约同时,建立办卡登记册,核对居民健康信息,建立健康档案、完善健康档案信息内容。同时提供健康服务。

(四)签约居民健康服务信息卡仅限于闽宁镇卫生院门诊使用,医院各科室人员必须掌握此卡的用途、意义、严格操作、按程序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免费服务。

(五)有签约居民健康服务信息卡的患者所有门诊检查费用只收一般诊疗费、药品费、治疗费、材料、耗材费等费用,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违规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收费室要每日做好“主动签约,免费检查”患者费用结算清单登记,以备查。

(六)卫生院总务后勤做好保障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保证办公设备、设施及用品正常供给,同时配合各村做好工作人员工作、生活与后勤保障。办公室人员适时收集信息制作图片,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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