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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735995598B/2023-0003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9-05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闽宁镇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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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宁镇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等10部门下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建发〔2019〕46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完成区市县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任务目标,确保我镇在今年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运输、末端分类处置的循环利用体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我镇建立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运输、末端分类处置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晓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逸飞   镇副镇长(提名人选)

成  员:赵红霞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提名人选)

        杨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梁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田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陈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德忠   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振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作新   福宁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虎荣   福宁村党支部书记

        马     武河村党支部书记

        杨奇刚   园艺村党支部书记

        何     木兰村党支部书记

        李小龙   玉海村党支部书记

        妥成福   原隆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逸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振军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安排调度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具体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居民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按照“干湿分离”“定时分类投放”的工作原则,居住区生活垃圾分为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处理。一是整合居民小区内现有垃圾桶,每栋楼前只配置两个垃圾桶(家庭厨余垃圾、其他垃圾)附贴显著分类标识。例如:每栋或多栋楼设置1组二分类生活垃圾收集桶,同时安排人员加强服务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引导。二是在小区合理位置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定时投放房或点,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保洁员、督导员工作制度,保洁员做好投放指导、督导员负责监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台账。

(二)农村生活垃圾定时上门分类收集。采取“农户小桶源头分类、保洁大桶定时上门回收、集中统一密闭清运、末端分类规范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行政村设施设备使用管理、人员安全等责任,要求各村(社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行政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各行政村村委会首先要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确定管理人员、制定工作方案(计划)、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管理制度,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垃圾分类档案资料,在村部院内、中心广场等地制作垃圾分类宣传栏,做好媒体宣传工作。其次建设村级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沙土灰渣垃圾垫埋点、大件垃圾暂存点、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可回收物积分兑换网点;最后按照农村人口35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的工作要求,配齐保洁人员,并要求村保洁员入户收集做好二次分拣工作,收集至转运点投放要分类准确,在转运点安排专人进行“六分类”规范、标准的处置生活垃圾,同时确保各行政村农户垃圾分类容器整洁,无破损;村内生活垃圾投放容器清洁,无破损;垃圾分类转运车辆车况良好,整洁干净,实行全封闭管理,定期清理、灭虫及灭菌,保持卫生整洁。

(三)推进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等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各公共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谁产生、谁负责”的主体责任。自行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划分标准,设置投放、暂存场所,张贴分类标识,配置相应设施设备,建立回收登记、垃圾分类减量台帐,记录生活垃圾数量、去向。在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设施,厨余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有害垃圾须设置独立投放设施和场所。

四、分类标准

1.可回收物:指可回收再利用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和织物等。

2.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旧电池、旧灯管、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杀虫剂、油漆桶、化学品、废水银等产品。

3.厨余垃圾:家庭中产生的菜根、菜叶、瓜果皮核、剩饭剩菜、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4.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卫生纸、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烟蒂、尘土以及家庭产生的花草、落叶等。

5.沙土灰渣垃圾。炉灰、炉渣、废弃砖瓦、尘土等。

6.大件垃圾。废旧家具、农具、灶具、木头等其他日常用具。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是从根本上改善环境卫生的一项有效措施,是一项环保工程、民生工程,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内容,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定管理考核体系,形成“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户数划分网格管理,由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带头负责各网格内的垃圾分类工作。

(三)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定期督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设立垃圾分类专干(或管理员),负责宣传、简报及台帐,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绩效考核制度。


附件: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评价表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评价表

附件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评价表

示范类型

指标类别

评价标准

分值权重

得分

备注

基本治理指标

治理模式制度

将乡镇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纳入乡镇总体规划或进行专项规划作出科学系统安排(2分;没做规划安排不得分,规划不科学不系统视情扣分),制定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方案计划,确定并落实(分类)治理目标任务、技术路线、政策措施、运维管理、组织保障、宣传动员等内容(3分;没做方案计划不得分,执行落实不力视情扣分),对所辖行政村生活垃圾基本治理和示范创建作出统筹安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2分;没有安排不得分,落实不力视情扣分),组建或委托专业机构或市场主体对所辖集镇和村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治理,建立并落实网格管理、清扫保洁、收集转运(分类分拣)、运营维护、监督评价、考核评比等日常组织管理制度和机制(3分;没有专业治理机构或市场主体不得分,一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扣0.5分)

10分



立足县域、区域、镇域实际,因地制宜统筹构建乡镇垃圾(分类)治理体系,科学合理布局镇村联动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分拣)、(分类)压缩、(分类)转运、(分类)处置等设施设备和技术路线(5分;技术路线不科学、治理体系不完善、设施布局不合理各扣1分),乡镇设置末端垃圾填埋场或焚烧等处理设施、(分类分拣)中转压缩站选址、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科学规范,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导气管、渗滤液处理等设施配套完善、定期实施地下水检测、封场操作安全稳定规范,严防异味、渗滤液、白色垃圾等二次污染(10分;各类设施一个环节不规范扣1.5分,产生二次污染不得分)

15分



指导行政村全面推行上门(分类)收集为主、户外定点(分类)投放为辅的农户垃圾(分类)收集模式,结合实际统筹做好集镇垃圾收集工作(5分;一村不落实扣1分),统筹安排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爱国卫生日活动”、“农户院落庭扫”、“房屋四旁三包”、环境卫生评比激励等措施(5分;一项措施未建立落实扣1分)

10分



治理运行机制

保障行政村(社区)按常住人口350人左右且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名配备保洁员(8分;一村未达标准扣1分),每年对保洁员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业(分类)培训(2分;未开展培训不得分)

10分



按川区人均80元、山区人均60元标准足额保障垃圾治理经费,保证垃圾治理体系正常运行(10分;未达到标准不得分),积极引导探索生活垃圾治理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建立成本分担机制的给予激励)

10分



全面建立实行行政村(社区)生活垃圾执法管理制度(2分;未建立不得分),加大生活垃圾乱堆乱倒、建筑垃圾“下乡上山”等执法处罚力度(3分;未开展执法处罚不得分),常态化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巡查整治(5分;未开展巡查整治不得分)

10分



治理成效目标

所辖行政村生活垃圾基本治理实现全覆盖(10分;1个行政村未得到基本治理不得分)

10分



镇域范围内道路、街巷、公园、广场、绿化带、沟渠河湖塘等公共空间和公共场所,以及园区、工厂、机关、商户等无丢弃垃圾、无乱堆乱扔乱倒现象、无垃圾死角(10分;每发现一处白色垃圾堆积、垃圾乱倒清理不及时、脏乱差问题扣1分),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干净整治、无二次污染现象(5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

15分



镇域范围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0分;发现一处新增或反弹情况不得分)

10分



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指标

三级指标

按照“两次六分、四级联动”总体模式、思路,在乡镇生活垃圾实现基本治理基础上,所辖行政村全部开展了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它垃圾三种类型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且达到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三级示范村标准(50分;达不到比例不得分)

50分



乡镇建立镇村联动的三分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体系,建立并落实分类收集、分类分拣、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运行管理机制(30分;分类收集分拣转运处置一个环节未落实扣5分;分类分拣中转压缩站点利用闲置农房和校舍等设置、与供销社或企业合作建立无缝衔接回收处置链条的给予激励)

30分



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率和回收利用率川区≧20%、≧10%,山区≧10%、≧5%(2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2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20分



二级指标

在三级示范乡镇的基础上,所辖行政村全部开展了包括沙土灰渣垃圾、有机垃圾(或大件(含建筑)垃圾)在内的五种类型垃圾分类治理,且达到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二级示范村标准(50分;达不到比例不得分)

50分



乡镇建立镇村联动的五分类垃圾收集、分拣、转运、拆解、利用、处置设施体系,建立并落实分类收集、分类分拣、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运行管理机制(10分;分类收集分拣转运拆解利用处置一个环节未落实扣2分),沙土灰渣垃圾在乡村合适地点设置垫埋点就地处置(10分;未设置的不得分,未合理规范设置扣5分),大件(含建筑)垃圾在乡村实现就近收集拆解并在乡土建设等方面合理利用(有机垃圾实现就地就近堆肥还田或与农业生产废弃物协同利用)(10分;未收集不得分,未合理利用扣5分)

30分



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率和资源化利用率川区≧25%、≧15%,山区≧13%、≧8%(2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20分



一级指标

在二级示范乡镇的基础上,所辖行政村全部开展了六种类型垃圾的分类治理,且达到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一级示范村标准(50分;达不到比例不得分)

50分



乡镇建立六分类收运处置设施体系,建立并落实分类收集、分类分拣、分类转运、分类处置运行管理机制(10分;分类收集分拣转运拆解利用处置一个环节未落实扣2分)

10分



乡镇范围内至少设置一处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就农堆肥设施或与农业有机废弃物协同处置设施、一处大件(含建筑)垃圾拆解利用场所(10分;少一处扣5分)

10分



乡镇积极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水平(10分;未运用信息系统不得分)

10分



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率和资源化利用率川区≧30%、≧20%,山区≧20%、≧10%(2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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