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稳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5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重点领域,多方面深化信息公开
(一)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密切关注涉疫舆情,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规范流调信息管理,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个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牵头部门: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办(中心)、各村(社区)
(二)抓好稳岗就业信息公开。
创新政策宣讲形式,不断加强就业稳岗政策宣讲推送力度,帮助相关群体更好就业创业;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知晓并得到就业培训机会。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发展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村(社区)
二、加强政策推送,多举措提高公开质量
(一)聚焦便民服务,提升咨询服务质效。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等,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为企业、群众提供生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疫情防控等政策咨询。
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综治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村(社区)
三、常规创新并重,多维度夯实公开基础
(一)规范执行公开制度。
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
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办(中心)、各村(社区)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1.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件,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要结合各自实际,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格式文书”为基准模板,及时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司法局法律顾问等沟通界定,合理合规合法、按时按期规范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除“网络申请”外,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当面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其他附件等),要全部录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备查。
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办(中心)、各村(社区)
(三)强化公开平台管理。
1.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健全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坚持24小时读网,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现象,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
2.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公布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
3.坚持“三审三校”原则,以线下与线上、纸质与电子相结合方式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审查发布工作;
4.强化政府网站稿源互通,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
5.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
6.坚决执行《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严格底数管理,实行逐级备案。有效清理整合“娱乐化”“空壳化”“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新媒体,提高监管效能,杜绝重复建设;
7.常态化开展政府系统网络工作群清理,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8.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
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办(中心)、各村(社区)
(四)扎实开展试点创新。
启动惠民惠农资金公开,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和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政策、项目和分配情况,自2022年起每年年底前在村务公开平台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公布当年发放结果。公开期满,村委会要留存公开资料备查。
牵头部门:财税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各村
(五)调优配强公开队伍。
指定政务公开专职人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第一时间报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要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设置过渡期。
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
四、强化业务指导,多层次抓好任务落实
(一)加强业务知识教育培训。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组织镇村组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熟悉主动公开事项。
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办(中心)、各村(社区)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