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21-205/2017-5541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12-02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 责任部门 永宁县闽宁镇 关 键 字 扶贫开发和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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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宁镇扶贫开发和招商引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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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宁镇扶贫开发和招商引资情况汇报

永宁县闽宁镇政府

 

各位领导:

下面我就闽宁镇近年来扶贫开发工作和招商引资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闽宁镇基本情况

闽宁镇是一个纯移民地区,位于首府银川市南端、贺兰山东麓、永宁县西部,区域面积210平方公里,开发农田4.3万亩,下辖6个行政村,86个村民小组,现有常住人口9109户45256人(实际居住人口超过6万人)(其中生态移民村原隆村搬迁移民1987户9642人),全镇回族占83%。

1990年10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从西吉、海原两县通过易地搬迁的方式,陆续在永宁县境内建立了玉泉营和玉海经济开发区两处吊庄。1996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东西对口扶贫协作,决定由福建省对口帮扶宁夏。1997年7月15日,福建、宁夏两省区第二次联席会议确定共同投资,在玉泉营开发区黄羊滩移民点成立闽宁村,作为两省区合作的窗口和平台。2001年12月7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闽宁镇正式成立。

闽宁镇的开发建设,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热切关注。在1997年第二次闽宁联席会议期间,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专程到闽宁村指导工作。2011年9月21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同志在宁夏调研时也专程来到闽宁镇看望从西吉、海原搬迁过来的移民,详细了解了他们的生产生活改善情况,对闽宁镇10多年的发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原自治区主席、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正伟同志于2009年10月19日、2010年11月15日连续两年在闽宁镇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闽宁镇的发展问题,并确定了将闽宁镇打造成宁夏生态移民示范镇的目标。

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闽宁地区的发展。自2013年5月以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同志先后四次在闽宁镇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研究解决闽宁镇发展和移民脱贫致富的难题。要求把闽宁镇打造成“闽宁协作移民扶贫示范镇”,做出了闽宁发展要实现“三个坚持”、“四个样板”(坚持规划引领,建设高标准的新型城镇化样板;坚持项目引领,推进闽宁产业园的发展;坚持民生优先,建设和谐富裕的新农村。要把闽宁镇建设成为东西合作扶贫的样板、生态移民的样板、美丽乡村的样板、农村改革的样板)的重要指示,提出了“一年小变、三年大变、五年走到全区前列,与银川市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自治区政府主席刘慧也多次到闽宁镇调研闽宁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闽宁扶贫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高标准推进闽宁开发,科学论证、高起点定位、突出特色的抓好闽宁镇规划建设,抓好产业、用产业来支撑发展,多方联动,推动闽宁快速发展”。崔波副书记、徐广国常委、李锐副主席、屈冬玉副主席、马力副主席等区市领导及相关厅局负责人,也先后多次来到闽宁镇现场办公,专题落实李建华书记、刘慧主席的重要指示。银川市先后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闽宁镇扶贫开发工作。银川市和永宁县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永宁县闽宁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闽宁镇产城一体化步伐,倾力打造闽宁协作移民扶贫示范镇的实施意见》和相应的《责任分工》,成立了闽宁建设发展工作推进组,并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闽宁镇发展。

随着扶贫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闽宁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也不断增加,由建镇初期的人均500元增长到2015年的10361元,增长了20多倍,成功进入全国重点乡镇行列,并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闽宁镇扶贫开发成效

  (一)规划引领,打造独具特色的样板镇。

高标准编制发展规划。按照与银川市“三个同步推进”、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思路,修编完善了《闽宁镇总体规划》、《闽宁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闽宁镇新镇区规划,遵循规划,镇区面积从2平方公里扩展到3.85平方公里。编制完成了辖区6个行政村的富民产业发展规划原隆村、福宁村、园艺村、武河村4个闽南风情和回族特色相融合的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启动编制了《闽宁镇“十三五”发展规划》,为闽宁镇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高水平建设新镇区。新镇区概算投资33亿,其中财政投资15亿,撬动社会投资18亿元。2015年已完成投资12.1亿元。投资2.5亿元的10万平米闽南风情特色街区已投入使用;投资6.7亿元的2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项目,129栋安置楼全部封顶。新镇区33个招商地块已全部签约落地,宁夏哈纳斯集团、福建龙钰投资公司等9家企业项目主体完工。最大的招商项目汽车物流园,总投资5.3亿元,目前宾馆、汽车城、农贸市场、汽车站等主体工程已完工,正进入内装阶段, 预计2016年底投入使用。

高质量改造老镇区投资2.5亿元,实施了15个项目,完成了110省道闽宁镇区段、南环路、福宁东街等主干道路综合整治,老镇区101户回乡风情民居改造、老镇区绿化提升等基础设施项目。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

(二)产业带动,打造闽宁对口协作的示范点。

永宁县委、政府研究制定了《闽宁镇千户移民脱贫致富实施方案》,按照“种葡萄、养黄牛、抓劳务、建园区”的思路和“基础设施到村、产业支持到户、培训转移到人、帮扶责任到单位”的精准扶贫目标,整合产业扶贫资金、贫困村互助资金等,壮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层次、增加农民收入。

种植业扩规增效。占地12000亩的昌盛光伏设施农业园区,30MW光伏电站已建成并网发电,588栋设施大棚已建成,89栋双模双网食用菌种植大棚已投入生产。新增酿酒葡萄3000亩,建成武河、原隆2个生态移民葡萄标准化生产示范村,建成新慧彬、大地吟葡萄酒庄,全镇酒庄达到13座,葡萄种植面积达到6.2万亩,葡萄酒年产量达2.6万吨,移民种植葡萄亩均增收3000元以上。通过流转土地在原隆村引进1000亩红树莓种植项目,在福宁村建成500亩的黑枸杞良种繁育及种植基地。

肉牛养殖出户入园。原隆村生态移民万头肉牛养殖基地肉牛存栏接近7000头,“闽宁镇牛肉”品牌成功注册,市内直销点和电商均已正式运营,年销售额超过3500万元。园艺村万亩草畜基地竣工,招商入园3家企业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及标准化圈舍3.6万平方米,实现补栏肉牛500头、肉羊1万只。全镇肉牛存栏达到1.6万头,建成屠宰场2座,年加工能力达4万头;“散户养殖、整村推进”肉牛养殖村4个,发展养殖户556户。

工业园区稳步发展。县政府投资2.1亿元,建成了占地1750亩的闽宁协作扶贫产业园,永宁县委、政府出台了闽宁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各地企业家到闽宁镇投资建设。目前,园区已入驻6家企业,福建亚通水科技集团公司已完成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设备已进场;福建亚通创新集团公司已完成厂房地下工程,并搭建钢结构立柱;宁夏牧乐机械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厂房建设;宁夏瀛海天耀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已完成厂房地下工程;南安青川管业有限公司已建成实现投产。新入园企业辽宁新兴佳集团,投资35亿元的风电装备制造项目即将开工建设。600多名移民转变为有稳定收入和固定职业的产业工人。园区净水厂,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在加快推进。

劳务输出效果显著。依托宁夏生态移民培训示范基地和生态移民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建立了区市县联网的闽宁镇劳务市场,为移民培训、就业搭建有效平台。2015年,共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17期985人,新培育劳务派遣公司11家,培育劳务经济人10人,全镇劳务经济人达56人,有组织转移就业7327人,实现收入9622.1万元,人均劳务收入11230元。

(三)民生优先,建设生活富裕的新农村。

全力实施精准扶贫。狠抓《永宁县“县级领导包抓、部门责任帮扶、乡镇干部驻村”联系服务基层活动方案》落实,年内 1422户贫困户实现了脱贫。15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托管肉牛2582头,享受分红资金416.2万元。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投资2.1亿元的闽宁二中、二小、新镇区幼儿园主体完工,预计2016年投入使用。为闽宁镇争取增加教师编制70名,招考教师90名并已全部到位。提高闽宁教师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120元,交通费200元。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80张标准床位的闽宁卫生院住院部已建成投入使用。在各村全面建成标准化卫生室,配齐乡村医生、保健员,切实满足了群众的医疗需求。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投资4300万元,设置300个床位的闽宁敬老院主体封顶。开办原隆村社区爱心老饭桌,配套建设日间照料室、医疗保健室、文化活动室,为24名“空巢老人”提供全方位服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步伐,投资2000万元的福宁村文化活动中心竣工;投入100万元,高标准建成木兰、武河、玉海文化大院。全年送戏下村20场次,观众达2万人次。延伸金融服务触角。建立起覆盖村组的助农取款服务点,安装电话自助结算终端6户、安装“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便民终端46户,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便捷金融业务。全镇互助资金规模达1756万元,入社群众2489户。

(四)深化改革,打造跨越发展的新引擎。

制定了《闽宁镇简政放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房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挂牌成立了永宁县土地产权交易中心闽宁镇分中心,为群众提供土地产权流转、出让、抵押融资等服务。协调德龙、中粮等葡萄酒企业,成立酒庄联盟,由永宁县、闽宁镇、金融担保公司、中国建设银行、23家酒庄合作成立葡萄产业发展基金,注入资金5000万元,为葡萄酒企业担保贷款增信,扶持优质葡萄酒企业,为全县葡萄产业全面升级、特色旅游以及城镇化发展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县财政投入1亿元,成立投融资公司宁闽协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专项融资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340万元,在各村成立了互助担保基金中心,撬动银行贷款3400万元,帮助群众解决发展资金困难的问题。

三、闽宁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深入推进闽宁扶贫开发和新镇区建设,永宁县委、政府研究制定了10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享受的优惠政策范围上:落户企业享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宁夏慈善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及文化长廊发展的意见》、《银川市发展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产业实施意见》、《永宁县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等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第二,政府给予投资企业的奖励:落户企业建成投产后,根据投资规模、税收、产值及解决就业情况,经永宁县人民政府研究一事一议,以不低于供地基准地价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奖励;为鼓励落地企业吸纳本地人就业,每解决1名闽宁镇本地贫困户家庭或残疾户家庭人员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的,永宁县人民政府按每人1000元/年的标准对用工企业进行奖励;企业建成投产后,永宁县人民政府对企业正常生产的水、电、暖等费用给予优惠;减免企业建设相关收费。免收建设工程卫生费、城市建设配套费、建筑市场管理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土地登记费、统计登记费。企业总计量表以外的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原则上由供水、供电、供气单位投资建设,不再向企业收取增容费和配套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按银川市收费标准的30%收取。第三,企业投资后享受的土地优惠政策: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性建设的项目,如城市基础设施用地、非营利性的教育设施用地、公共文化设施用地、医疗卫生设施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依照国家规定可以使用国有划拨土地的,经永宁县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方式供地;在闽宁镇从事酿酒葡萄种植的企业,优先批准建设葡萄酒庄,凡是符合划拨条件的,永宁县人民政府予以划拨土地;凡是以挂牌出让取得的酒庄建设用地,经永宁县人民政府一事一议,以不低于供地基准地价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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