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开始缴费。
一、参保登记
1.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请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指定地点或网上进行缴费。
2.新参保居民请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材料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进行缴费。
3.非我区户籍居民参加永宁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和本县居住证在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进行缴费。
二、缴费期限
2021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为2020年9月12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2021 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00 元/年。
特殊困难人员缴费标准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残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个人不缴费; 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个人缴费 30 元;三级中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 64 元。特殊困难群体人员有多重身份的,个人缴费按就低原则执行。
四、缴费方式
第一种:在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或通过便民终端、ATM机、黄河银行手机银行进行缴费。
第二种:关注“黄河银行”微信公众号,在生活缴费中绑定黄河银行卡号进行缴费。
第三种:下载安装“我的宁夏”手机APP,在“城乡居民参保核定与缴费”模块中进行缴费。
线上线下均可缴费,广大居民朋友可自行选择。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脱贫攻坚期内,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职工医保停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不受缴费期限制。
2.大中专院校学生应在缴费期间,持经过院校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后的 《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缴费花名册》及电子数据,集中到指定银行缴费。
3.新生儿不受缴费期限制。
4.缴费期结束后,各地医保部门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后有关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残人员等 3 类特困人群不再开展“零缴费”医保核定工作。
请广大城乡居民朋友及时参保缴费。
永宁县李俊镇民生服务中心地址:永宁县李俊镇民生街1号(李俊镇人民政府一楼东大厅)
政策咨询电话:0951-8419757
附件:李俊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进度(截至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