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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320Y/2023-0014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4-06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李俊镇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李俊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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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李俊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长效机制。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以提升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完善监管为抓手,以形成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核心,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

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构建“乡镇有机构、监管到村社、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纳我镇民生和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户、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立和严格执行各类检测监管制度;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蔬菜、水果等优势农产品重点区域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及内容

(一)建立健全监管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在镇政府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每个村配备1名协管员;继续加强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的建立,配齐检测设备一台,配备检测员一名,实现镇、村、企业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有效开展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

(二)加强监管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制。 一是落实责任制,按照镇人民政府负总责,部门及各村按分工各负其责的要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重点完善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及实名购买管理制度、农业投入品信用等级评定及黑名单制度、农产品产地准入和市场准出制度、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屠宰企业流向登记制度、屠宰企业进场查验制度、屠宰企业品质检验制度、瘦肉精检测制度、农产品收购储运进货查验制度、农产品收购储运检测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货查验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制度、农业投入品经营台账制度、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制度、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考核制度、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三品一标”标识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奖励制度等。

(三)强化检验检测,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

1.镇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检测范围覆盖全镇所有的销售点、基地、设施园区、企业,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不少于8000个。

2.完善乡镇农残速测室建设,完善农贸市场、设施园区、生产基地及相关企业速测室。

3.督促有检测条件的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开展农产品质量自检工作,没有检测条件的督促各村协管员按时进企业抽样,送至镇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生产环节监管。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等技术,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大蔬菜标准园区建设力度,督促建立农产品、畜产品生产档案,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操作情况、产品销售情况,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

(五)推行质量追溯,规范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

1.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等,统一记录格式,规范建立生产档案,对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2.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乡镇依据生产记录档案,对检测合格产品开具《产地证明》,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检合格产品出具《产地证明》。

(六)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修订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宣传与培训,促进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标语和广播、电视等媒介,以及科技下乡、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创建要求、创建举措、创建成效、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环境保护等内容,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李俊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何  乐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乔玉杰  镇副镇长

成  员:姚海学  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何贤明   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何金枝   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郭彦龙   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  源   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马淑贞   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心主任姚海学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日常运行经费和专项资金保障机制,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保障监管服务体系建设、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品牌打造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按目标如期完成。

(三)强化创建职责。各村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抓好工作落实,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对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做好创建工作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强化绩效考核,督导、检查各村的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考核办法、牵头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种植业基地、园区及规模养殖场建立生产档案,制定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完成农产品检测任务,整理、汇总、上报全镇创建工作的各类档案、资料、数据、报表。 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制定农业投入品信用等级评定及黑名单制度、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市场准出制度、农产品收购储运进货查验制度、农产品收购储运检测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货查验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制度、农业投入品经营台账制度、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对农业投入品市场流通环节进行监管,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准入登记建立监管名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进销台账,搞好索证、抽检、质量安全承诺诚信、农资打假、案件查处等工作,完善、整合农资配送网络,年内连锁经营、统购配送模式整合率要达到70%以上。办公室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镇派出所负责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对制售假劣农资及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进行打击。经济发展中心负责制定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及实名购买管理制度,以及对危险化学品(高毒农药)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管及事故的查处。

(四)强化考核奖励。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实现工作无缝对接、形成合力,确保创建成功。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对未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的部门和乡镇进行责任追究。

(五)强化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各村、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创建要求和目标考核内容,上报相关资料,规范建立创建档案,总结创建经验。同时,要及时上报信息。

附件:1.李俊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名单

2.李俊镇2023年各村农产品协检送样分配表

3.李俊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图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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