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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推进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根据宁农(质)发〔2023〕3号《关于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提升工作的通知》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深入贯彻“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兴农”战略,采取有效方式和措施,进一步完善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加快我镇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人员队伍、设施的建设和检测设备配置,全面提升乡镇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建设。依托镇农业服务综合中心挂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设置农残检测室,配备独立办公室,并按照建设标准配备电脑、打印机、桌椅及检测设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监管队伍建设。设置专职监管员一名及协管员十五名(十五个行政村每村一个),制定考核办法,对协管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监(协)管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保证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
(三)网格化监管。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形成网格化监管制度,绘制网格图,明确每名监(协)管员的对象;划定纳入网格化监管的监管对象标准,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并进行及时更新,将散户、收储运主体同时纳入监管对象;强化监管信息公示公开,在监管主体醒目位置张贴网格化监管图,并在醒目位置公示监管主体基本情况、质量安全责任人、质量安全承诺书等信息,张贴禁用先用农兽药名录;制定全年快速检测抽检计划,做到监管对象全覆盖;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培训工作,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指导生产着按标准生产,保证入户率、告知率达到100%;量化日常巡查、抽样检测、宣传培训等监管工作;完善应急机制和舆情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快速、妥善、有效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农产品质量处置率达100%。
(四)监管服务。
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设,督促指导生产企业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确保辖区内生产主体合格证覆盖率达90%;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经营信用档案,完善信用记录,实现监管对象分类分级管理;制定队公众免费速测服务计划,开展队公众免费速测服务;配合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
三、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一)加强领导。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乐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乔玉杰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姚海学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何贤明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何金枝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 源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马淑贞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兼任,工作人员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各村指定一名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监管对象抽样送样工作。
(二)管理体制。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是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的工作机构,由镇政府具体负责日常管理,接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业务指导和任务安排,村级农产品质量协管员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队村级协管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相关会议,广泛宣传发动,镇农业服务中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推进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评定标准进一步完善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高质量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并发挥其应有作用。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根据评定标准自查自验,完善提高。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将星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评定工作纳入近期重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评定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指导,强化培训。以法律法规宣贯、政策文件解读和建设文件为重点,强化对网格监管员及服务对象的法律法规、技术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提升人员业务素质。
附件:1.李俊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图
2.李俊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协)管员名单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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