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标准最低标准参照永宁县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最高标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宁政发【2016】16号)执行,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的要求,现将2021年9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22日—9月27日结束。
举报电话: 0951—8419757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李俊镇2021年9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公示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户籍地 | 住址 | 家庭人口数 | 救助事由 | 救助金额 |
1 | 孙产伏 | 男 | 汉族 | 永宁县李俊镇金塔村 | 汉唐府邸E区32-1-202 | 1 | 独居,患有肩周炎等疾病,无收入来源,经济困难。 | 1860 |
2 | 姚永 | 男 | 汉族 | 永宁县李俊镇东方村 | 雷台中心村29-1-201 | 1 | 患有恶性食管肿瘤,淋巴恶性肿瘤等,支出较大,生活困难。 | 1860 |
3 | 李光武 | 男 | 汉族 | 永宁县李俊镇侯寨村 | 汉唐府邸E区9-1-301 | 2 | 患有心脏病,做支架手术,长期吃药,花费多,生活困难。 | 3720 |
4 | 李秀玲 | 女 | 汉族 | 永宁县李俊镇宁化村 | 李俊镇宁化村7队 | 2 | 本人患有风湿病10余年,白内障等,长期看病吃药,生活困难。 | 3720 |
5 | 马亚军 | 女 | 回族 | 永宁县李俊镇王团村 | 永宁县李俊镇王团村4队 | 2 | 本人患有腰椎骨脱症,高血压等行走困难,2021年7月28日做手术,花费大,生活困难。 | 3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