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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0/2021-0024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9-24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李俊镇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李俊镇2021年9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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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标准最低标准参照永宁县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最高标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宁政发【201616号)执行,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的要求,现将20219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922日—927日结束。

举报电话: 0951—8419757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21922

李俊镇2021年9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公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户籍地

住址

家庭人口数

救助事由

救助金额

1

孙产伏

汉族

永宁县李俊镇金塔村

汉唐府邸E区32-1-202

1

独居,患有肩周炎等疾病,无收入来源,经济困难。

1860

2

姚永

汉族

永宁县李俊镇东方村

雷台中心村29-1-201

1

患有恶性食管肿瘤,淋巴恶性肿瘤等,支出较大,生活困难。

1860

3

李光武

汉族

永宁县李俊镇侯寨村

汉唐府邸E区9-1-301

2

患有心脏病,做支架手术,长期吃药,花费多,生活困难。

3720

4

李秀玲

汉族

永宁县李俊镇宁化村

李俊镇宁化村7队

2

本人患有风湿病10余年,白内障等,长期看病吃药,生活困难。

3720

5

马亚军

回族

永宁县李俊镇王团村

永宁县李俊镇王团村4队

2

本人患有腰椎骨脱症,高血压等行走困难,2021年7月28日做手术,花费大,生活困难。

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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