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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320Y/2022-0015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9-06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李俊镇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转发《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手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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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办公室(中心)、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手册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宣贯,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办公室(中心),在对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督查检查时,要经常性向企业负责人进行随机测试,确保企业有效执行。

附件:《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应知应会基础乱放手册》的通知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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