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宁政发[2006]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行为,保证学校开学收费及代收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2年秋季开学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1.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学校,按照宁政办发[2004]201号、宁价费发[2009]4号、宁价费发[2009]5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见附表1)。
2.高中阶段住校生的住宿费,按照宁发改价格(调控)〔2021〕513号文件严格执行(见附表1)。
3.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费,按照永发改发〔2021〕84号文件严格执行。
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
1.全县中小学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宁价费发[2010]69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
2.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学期为8元;中学每生每学期为15元;高中每生每学期20元。
3.公办普通高中教材费:按新华书店发行价据实收取。
4.公办幼儿园收费各园依照永发改发〔2021〕44号文件,按分类标准收取。
三、收费具体要求
1.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全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中小学收费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收费工作。
2.各学校给缴费学生开具财政收费专用票据,并将票据交学生带给家长,接受家长的监督。通过网络平台完成交费的,要推送电子发票至家长手中。
3.继续坚持收费公示制度。各校要将本学期的全部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在公示栏长期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文号、投诉电话等(附表2)。
4.学校收取学生的作业本费和非免费教材费属代收费项目,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作业本,及时结算缴纳给供货单位,严禁拖欠或挪作他用。
5.各校要高度重视收费工作,校长要严把收费关,严格按照下达的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收费,严禁另立项目收费或超标准收费。
6.对部分循环使用教科书,各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7.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住宿学生免费。高中阶段,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减免部分住宿费。
附件:1.2022年秋季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价目表
2.2022年秋季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样表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22日
附件1
2022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价目表
编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一 | 普通高中学费 | |||||||
1 | 普通高中 | 每生每学期 | 200 | 宁价费发[2002]132号 | ||||
2 | 普通示范性高中 | 每生每学期 | 400 | 宁价费发[2009]4号 | ||||
二 | 住校生住宿费(不含社会化管理的公寓收费标准) | 公寓设施设备基本配备 | ||||||
1 | 普通高中、普通示范性高中 | 每生每学期 | 400 | 宁发改价格(调控)〔2021〕513号 | 四人间以下 | 单床或架床、储物柜、窗帘、晾衣架、桌椅、公寓楼内电热水器、垃圾桶、卫生清扫工具 | ||
2 | 每生每学期 | 300 | 宁发改价格(调控)〔2021〕513号 | 五至六人间 | 架床、储物柜、窗帘、晾衣架、桌椅、公寓楼内电热水器、垃圾桶、卫生清扫工具 | |||
3 | 每生每学期 | 260 | 宁发改价格(调控)〔2021〕513号 | 七至八人间 | 架床、储物柜、窗帘、晾衣架、公寓楼内电热水器、垃圾桶、卫生清扫工具 | |||
4 | 每生每学期 | 160 | 宁发改价格(调控)〔2021〕513号 | 午休间(不超过12人,生均面积应>5平米) | 架床、储物柜、窗帘、晾衣架、公寓楼内电热水器、垃圾桶、卫生清扫工具 | |||
5 |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住宿学生免费 | |||||||
三 | 代收作业本费 | |||||||
1 | 小学 | 每生每学期 | 8 | 宁价费发[2010]69号 | ||||
2 | 中学 | 每生每学期 | 15 | 宁价费发[2010]69号 | ||||
3 | 高中 | 每生每学期 | 20 | 宁价费发[2010]69号 | ||||
四 |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 |||||||
自治区示范园 | 每生每月 | 380 | 永发改发〔2021〕44号 | 按月收取 | 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 |||
一类城镇幼儿园 | 每生每月 | 260 | 永发改发〔2021〕44号 | 按月收取 | 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 |||
一类农村幼儿园 | 每生每月 | 230 | 永发改发〔2021〕44号 | 按月收取 | 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 |||
二类农村幼儿园 | 每生每月 | 180 | 永发改发〔2021〕44号 | 按月收取 | 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 |||
五 | 课后服务费 | |||||||
中小学课后服务费 | 县城,每生每课时 | 2 | 永发改发〔2021〕84号 | 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答疑辅导等 | ||||
乡镇,每生每课时 | 1.5 | |||||||
县城,每生每课时 | 2 | 科普、文体、艺术、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 | ||||||
乡镇,每生每课时 | 2 | |||||||
幼儿园延时服务费 | 每生每小时 | 10 | 宁价费发[2012]77号 |
附表2: 永宁县普通高中2022年秋季收费公示栏
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应收费 | 学费 | 每生每学期 | |||
住宿费 | 每生每学期 | ||||
课后服务费 | 每生每课时 | ||||
代收费 | 作业本费 | 每生每学期 | 20 | ||
课本费 | 每生 | ||||
监督电话:收费监督举报电话12315 本单位电话 8016346(教体局党工委) 8022868(教体局财务室) |
永宁县初中2022年秋季收费公示栏
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代收费 | 作业本费 | 每生每学期 | 15 | ||
应收费 | 课后服务费 | 每生每课时 | |||
住宿费 | 免费 | ||||
监督电话:收费监督举报电话12315 本单位电话 8016346(教体局党工委) 8022868(教体局财务室) |
永宁县小学2022年秋季收费公示栏
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代收费 | 作业本费 | 每生每学期 | 8 | ||
应收费 | 课后服务费 | 每生每课时 | |||
监督电话:收费监督举报电话12315 本单位电话 8016346(教体局党工委) 8022868(教体局财务室) |
永宁县公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收费公示栏
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应收费 | 保育教育费 | 每生每月 | 幼儿园类型 | ||
延时服务费 | 每生每小时 | 10 | |||
监督电话:收费监督举报电话12315 本单位电话 8016346(教体局党工委) 8022868(教体局财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