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5号)精神,永宁县制定了《永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幼儿园,中小学(含直管职业高中)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各学段的资助条件和资助标准,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申请申报,学校按照条件组织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上报教育体育局进行再次审核。对全部审核并符合条件的学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教育体育局通过集中支付的方式将免学费资金核拨到学校,学校对学生进行免除。助学金通过银行直接打入学生家长或学生的个人账户(高中打入学生账户)。2023年发放各学段助学金免学费共计共 12649人次,落实资金 710.9 万元。大学生资助主要执行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按照应贷尽贷要求,满足大学生的贷款需求,今年为1955名大学生发放助学信用贷款1785万元,确保大学生按时报到,各项资助政策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