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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9/2021-00347 文  号 银生态永发〔2021〕88号 生成日期 2021-12-18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永宁县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交办问题(第二批)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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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黄河流域“清废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生态环保办发〔2021〕2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我办研究制定了《永宁县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交办问题(第二批)整改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永宁县黄河流域“清废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交办问题(第二批)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发现疑似问题进行交办的函》(环督函〔2021〕42号)、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生态环保办发〔2021〕24号)、银川市黄河流域“清废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银川市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疑似问题(第二批)交办函》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永宁县“清废行动”疑似问题点位核查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及整改措施

生态环境部将2021年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中发现的疑似问题向银川市人民政府、永宁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交办,永宁县第二批收到交办问题1个,情况如下:

点位编号:WRJ_HL_567

基本情况:问题来源于无人机影像;地理坐标(经纬度):106°16′3.15″,38°21′46.43″;面积:346㎡;周边环境为工业用地。

责任单位:望远镇人民政府

现场核实情况:由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属地乡镇负责人共同参与前期现场核实。经核实,此处为工业用地,暂时未开发利用,堆放固废主要为周边村民倾倒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现场对问题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进行确认。

整改目标:生活垃圾100%清理完毕,对空地进行降低整平。

整改措施:乡镇负责具体落实,立即对土地表面垃圾进行清理,并对地面进行平整,铺设绿网防止扬尘污染,后期在空地周边设置围挡,安排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减少生活垃圾乱堆随意倾倒现象。

整改时限:2021年11月25日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战略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实行销号管理,严把整改目标,杜绝弄虚作假。

(二)加强组织。此次整改工作由永宁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调度和联络,负责“清废APP”资料上传,对各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收集归档。各责任单位要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跟踪督办。加强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力度,对整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谎报、瞒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纪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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