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1+4”系列文件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023)116号)要求,我县及时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杨和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对全县建成区内水体开展了全面梳理排查,暂未排查出黑臭水体,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排查结果有异议或建议,请书面或致电联系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
联系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联系电话:0951-8012303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