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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0MB1C790576/2023-00068 文  号 银生态永发〔2023〕11号 生成日期 2023-03-29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2023年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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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大队:

2023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三年创建周期的大考之年,也是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决战决胜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做好银川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现将《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2023年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2023320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2023年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委、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银川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银川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工作责任清单,结合永宁分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采取务实措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为全市创建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全面提升我市城市文明水平。

二、创建目标

巩固拓展“十三五”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成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管控环境隐患风险,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实践活动,使各项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标准,确保银川市蝉联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调整永宁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向伯安

副组长:海万军      刘建武

  员:吴延岭              周淑红      章晓洁  

        马    孙海艳  李娇娇  王晓明  马敏琦          朱红洁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海万军副局长分管,周淑红同志为联络员,负责牵头开展我局整改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

四、任务分工

(一)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文明城市创建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属性,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宣传生态环境治理进展成效。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任科室:各科室

(二)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保护美丽家园的浓厚氛围。各科室于每月15日前将活动图片资料报送至办公室。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任科室各科室

(三)严格规范监管服务行为。大力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  刘建武

责任科室各科室

(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指导各乡镇农村污水与秸秆焚烧管控,逐步提升农村环境治理水平。

责任领导:海万军

责任科室各科室

(五)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深化“四尘”同治,加强 PM2.5和 O3协同控制,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过100的天数达到国务院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目标或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完成自治区考核;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逐年提高。

责任领导:海万军

责任科室各科室

(六)全力推进碧水保卫战。推进“五水同治”,加强水生态治理与保护,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持续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努力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综合评估达到优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质达到Ⅱ类、地下水水质达到Ⅲ类,近三年未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城市应急水源实现全覆盖;地表水区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及以上,达标率100%(剔除地质本地因素)

责任领导:海万军

责任科室各科室

(七)提升声环境质量。加强市域声环境管理,全面采用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开展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努力实现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8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扎实开展监测工作,科学规范设置相关监测点位位置,确保完成全年监测任务。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扎实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推动监管执法精细化,开展环评诚信专项整治,健全环境信用管理联合奖惩机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加大环境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

责任领导:  刘建武

责任科室各科室

(九)加强绿色环保宣传。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领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做好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要求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每个节点的主题活动要求不同地点不同场景各开展五场次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开展时间为此节点的前后七日内。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以实际行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责任领导:海万军

责任科室:各科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科室必须从讲政治的角度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文明城市创建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协同高效推进,切实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科室负责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具体负责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做好相关指标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做到支撑材料齐全规范,文字、影像等资料按照规格要求存档以备上报。

(三)加强信息宣传。各科室要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信息宣传,报送信息动态要突出重点、数据准确、文字简练、突出实绩,重要信息及实效性强的信息需及时报送,让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及创建工作实效宣传工作见广度、有氛围、成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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