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永宁县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规划(2021年-2025年)》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规划(2021年-2025年)
根据《银川市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规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银生态发〔2021〕177号)精神,结合永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和银川市全面依法治市精神,围绕永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坚持学习法律知识、解决环境问题与维护环境权益相结合,全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能力,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稳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和公众环境守法意识与环境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
通过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到2025年,生态环境法制观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的知晓度、遇事找法的自觉性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提高宪法意识、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环境事务和服务社会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素养,使公众生态环境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 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永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社会和谐稳定,部署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为先行区示范市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环境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和实践,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寓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于服务群众环境需要之中,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惠民工程,着力解决群众环境法律难题,切实维护好公众生态环境合法权益。
——坚持学用结合。把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和法治建设活动中,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及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落实普法责任制。各科室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和“系统抓、抓系统”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按照不同执法、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集体学习重点内容,组织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支部“三会一课”、会前学法、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个人自学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坚持原原本本学、突出重点学、联系实际学,切实领会精神实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任人:海万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办、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永宁大队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2.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宪法相关国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海万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办、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永宁大队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3.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海万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办、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永宁大队
(四)深入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紧扣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的时代使命,以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宣传污染防治、自然生态、固危废监管、建设项目管理、环境应急、碳排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作用,增强地方性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遵守地方性法规的自觉性。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海万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5.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永宁分局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银川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适应促进民族团结的需要,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宗教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保密、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海万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6.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学习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在干部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中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海万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七)加强教育引导
7.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落实集体学法、局务会议定期学法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清单。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年度考试工作,强化考试成绩的运用。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海万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办、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永宁大队
(八)推动实践养成
8.把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引导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树立法治思维养成法治习惯。把提升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引导干部、群众追求现代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从遵守交规、垃圾分类、厉行节约、文明旅行等日常生活行为培养和抓起,提高规则意识,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海万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办、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永宁大队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九)坚持依法行政
9.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认真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叉执法检查制度(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案件专案查办制度(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保障制度(试行)》等,准确把握行政执法的功能和目标,开展精准执法、柔性执法,严防机械办案、功利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海万军 杨鑫 刘建武
责任科室:综合办、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永宁大队
(十)转变执法理念
10.践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执法模式, 坚持管理有尺度、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牢固树立执法人也是“店小二”的理念,以执法促服务、以服务保发展,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少干扰”,真正让企业聚精会神抓生产、一心一意谋发展。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杨鑫 刘建武
责任科室:综合办、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永宁大队
(十一)建立执法智库
11.创新引人育人思路,探索柔性引才、多方育才,充分法律顾问作用,提升环境执法软实力。邀请技术专家参与生产链长、工艺复杂企业的现场检查,提高现场检查质量。邀请法律专家,为重大、疑难案件把脉会诊,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杨鑫 刘建武
责任科室: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永宁大队
五、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十二)把普法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
12.把普法融入地方立法过程。配合市局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生态补偿、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环境保护等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善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海万军 杨 鑫
责任科室:综合办、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永宁大队
13.把普法融入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生态环境执法办案过程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杨鑫 刘建武
责任科室: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永宁大队
14.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建立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完善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培育以案普法品牌,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以案释法重点,使典型生态环境案件查处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杨鑫 刘建武
责任科室: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永宁大队
(十三)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15.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建立银川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普法志愿者队伍,精心打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主题系列活动,引导和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海万军 杨 鑫 刘建武
责任科室:各科室
(十四)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16.创新普法内容。提高普法质量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按需普法,开展“菜单式”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发挥好永宁分局微信、微博公众号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深化短视频在生态环境普法中的运用。
责任领导:向伯安
责 任 人:海万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
六、法治宣传教育对象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社会公众。
七、工作方法和形式
(十五)工作方法
围绕永宁县生态保护中心重点业务和核心工作,按照永宁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深入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为促进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服务。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对不同普法对象在法治宣传教育上分类实施,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防止形式主义。
立足基层,精准施策。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推动相关部门以及学校、企业、社区与乡村等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好用足社会优质宣传资源,满足不同受众生态环境普法需要。
统筹推进,形成合力。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要根据永宁县法治宣传教育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实施规划,通过普法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八五”普法工作的各项职责和任务,切实有效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六)宣教形式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集中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法律八进”主题活动,主要通过以下形式进行:
——积极开展专家宣讲、知识竞赛、专题培训等,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辟专栏,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效果;
——加大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利用,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扩大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利用“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宪法日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为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八、加强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17.成立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局长向伯安担任组长,海万军、杨鑫、刘建武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具体统筹协调工作。以后如有领导小组成员岗位变动,由新任领导接任相应职务。
(十八)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18.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明确普法考核办法,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提高评议质量。进一步发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压实各科室普法责任。
19.落实经费保障。强化普法经费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根据财力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
(十九)加强评估检查
20.将“八五”普法工作情况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各项法治宣传教育任务落地见效。各科室要全面准确把握本规划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对照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狠抓贯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科室开展工作情况加强督促落实,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分步有序实施
21.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各科室根据本实施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启动工作,及时将工作进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各科室依据本实施规划及各自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配合市局对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配合市局对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终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