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11640121MB1578437Y/2024-0028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7-23
发布机构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梁万秀)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梁万秀因保管不善,将永国用(2010)第245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万秀

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7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