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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MB1578437Y/2024-0028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7-15
发布机构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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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贵宏因保管不善,将永国用(2012)第3261号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贵宏

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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