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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MB1578437Y/2024-0018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4-15
发布机构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哈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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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冬平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永宁县望远镇望远人家A区5号楼1单元201室、永宁县望远镇望远人家A区30号楼1单元302室,证号为宁(2022)永宁县不动产权第0005633号、宁(2022)永宁县不动产权第000563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哈冬平

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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