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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3/2021-0004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2-24
发布机构 永宁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公安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转发《银川市公安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便民惠企服务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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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银川市公安局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银川市公安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惠企服务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宁县公安局

                                2021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公安局进一步

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惠企服务经济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和习近平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2019-2020年行动计划》,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银川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一、在银川市居住半年以上(以社区警务系统登记日期为准)且在当地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在租赁房屋上落户。

二、父母是双军人或在校大学生,其子女可在本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薄上落户。自主择业、退伍、转业军人在原籍落户后,凭自主择业、退伍、转业证明,可在本市其亲友家落户。

三、外来人口获得银川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或表彰的,凭表彰证书或文件,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可在本市落户。

四、购买商品房或迁移安置房已交付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已实际入住,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凭购房合同(正本或副本和收款凭证)、政府部门安置协议和收款凭证等合法有效证明可在本市落户。夫妻双方、父母或子女,其中一方系本市城镇居民,可凭户口薄、结婚证、人事档案等关系证明办理投靠落户。

五、拥有银川市房屋产权但未在银川市落户的,可将其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

六、全国异地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办理时限由过去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

七、对本市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已返原籍地务农、生活的,可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地。

八、针对群众到派出所办理户证业务,遇有停电、网络不通等特殊情况,户籍民警对材料审核后留存办理,在三个工作日之内通知领取或快递至当事人 。

九、取消民族变更、删除、补录、恢复户口的纸质材料审批手续、改为网上三级审批。

十、在全市派出所户籍室内配备便于儿童办理身份证件的儿童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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