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640121-103/2019-0004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12-24
发布机构 永宁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公安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建立社会服务求助专业队伍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为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建立“一专多能”的县级应急队伍新模式,优化整合各种应急专业力量,切实加强我县应对和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整合资源、统筹推进”的原则,依托和整合现有的救援力量和资源,深入推进县、乡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体制建设,不断完善运作机制,积极探索新经验、新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统一指挥、覆盖广泛、功能齐全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应急救援力量和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在县应急办的统一管理和指挥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我县日常应急救援的任务分工履行职责要求,县应急办统筹协调和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依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主组建,队伍人数按照以下人数要求设置,各相关单位1名主要领导担任该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队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工作如下:

1、县应急办应急综合协调(2人);

2、县消防大队火灾事故等综合应急救援队(10人);

3、县公安局负责建设反恐处突专业应急救援队(50人);

4、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建设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20人);

5、县人民武装部负责建设民兵、预备役应急救援队(20人);

6、县安监局负责建设生产安全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10人);

7、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5人);

8、县环保局负责建设环境突发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10人);

9、县住建局负责建设管道破裂漏水、水管堵塞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5人);

9、县水务局负责建设河渠决口汛情应急救援队(10人);

10、县农牧局负责建设禽畜疫情应急救援队(5人);

11、县交通局负责建设道路桥涵塌方救援队(5人);

12、县林业局负责建设林木毁损及火情应急救援队(5人);

13、县民政局负责建设乞讨救助应急救援队(5人);

14、气象局负责建设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5人);

15、县供电局负责建设电力保障专业应急救援队(20人);

16、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建设通信保障专业应急救援队(各5人,共15人);

17、县广电公司负责建设广播电视线路保障救援队(5人)

18、银川中铁水务供水公司负责建设供水保障专业应急救援队(10人);

19、县医院负责建设医疗救护、公共卫生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10人);

20、金坤燃气公司负责建设燃气保障专业应急救援队(10人)。

21、华电供热公司负责建设供暖保障专业应急救援队(10人)。

23.团结西路街道办负责建设辖区重大事故综合应急支援保障队(10人)。

24.杨和镇政府负责建设辖区重大事故综合应急支援保障队(10人)。

25.望洪镇政府负责建设辖区重大事故综合应急支援保障队(10人)。

26.李俊镇政府负责建设辖区重大事故综合应急支援保障队(10人)。

27.望远镇政府负责建设辖区重大事故综合应急支援保障队(10人)。

28.胜利乡政府负责建设辖区重大事故综合应急支援保障队(10人)。

29.闽宁镇政府负责建设辖区重大事故综合应急支援保障队(10人)。

30.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建设辖区重大事故综合应急支援保障队(10人)。

31.玉泉营农场负责建设辖区重大事故综合应急支援保障队(5人)。

32.黄羊滩农场负责建设辖区重大事故综合应急支援保障队(5人)。

32、永宁县小杨开锁、望远镇小杨开锁、永宁县王辉开锁负责组建开锁应急救援队(各2人,共6人)

二、运作机制

建立健全我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指挥调度、预警联动、培训演练、激励保障、督查考核机制,不断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一)指挥调度机制。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县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现场指挥官,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负责执行授权县人民政府的指令,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调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时,指挥长可按照现场处置实际需要,指挥、调动现场有关队伍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协调联动机制。县应急办要与公安、安监、气象、地震等部门建立预警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准确获取有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情报信息,及时开展分析和研判,科学预测有关事件的发展态势,为实现预先防范和先期处置争取机会和时间。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与其他应急力量的沟通与协调,切实做到信息联动、预案联动、工作联动。一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人员保持在岗在位,通讯联络保证24小时全天候畅通,一旦接报突发事件要立即出动。二要按照突发事件级别,立即向县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处置和善后情况信息。三要按照我县突发事件特点制定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使预案适应综合救援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在第一时间响应、联动、处置。

(三)培训演练机制。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要实现日常化,促进队伍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提高。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档案,及时对培训工作做法和经验进行分析总结,全面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同时要强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演练,县应急办每年开展1次区域内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的应急救援实战拉动演练,并适时开展“大比武”竞赛等活动,提升我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协同作战能力。

(四)激励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渠道。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从制度上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做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物资、通信、装备、人员、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工作,进一步明确装备建设、设备配置、物资储备、运输配送,以及日常管理、经费补助、抚恤救助等相关制度。二是建立人员激励机制。对在应急救援中表现突出、素质过硬的队员,可以在役满转业、福利待遇、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适当的照顾。要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新闻媒体要及时跟踪报道综合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光荣事迹和英勇个人。三是加强装备建设。引进新型、高效、实用的装备,重点加强个人防护、防化救援、破拆排烟、生命搜救和反恐处突等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断优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结构。四是强化物资保障。建立规范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掌握本区域卫生、市政、农业、交通、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急装备物资情况,建立装备物资资源数据库。

(五)督查考核机制。县应急办要加强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县应急办每年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和应急能力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和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对“良好”以上等级的通报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任务,加强落实。各单位、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任务推进表,把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做好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演练磨合,积极配合该项工作的开展。

(三)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庞杂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只有坚持条块结合、部门协作才能取得良好成效,各部门、单位要在县应急委员会的统筹下,加强与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四)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单位、部门要确定责任人员,加强工作部署、督促贯彻落实。县应急办和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