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全面推动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宁乡振发〔2021〕7号)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积极配合实施。现将我县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给予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提出意见。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8日
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0951-8012271
附件:永宁县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