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文件精神,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已将2023年第三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资金拨付至各贷款户,特此告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永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
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0951-8012271
永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0951-8021297
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