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各科室:
根据《关于做好普法责任制2022年度“四个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修订后的《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
分解表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 号 | 永发改发〔2022〕35号 | 生成日期 | 2022-04-26 | 索引号 | 116401210100998842/2022-00040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效力状态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