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自治区新华书店,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 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调整我区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宁价商发〔2017〕38号)的规定,我委对供本区中小学2022年春季使用的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进行了核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凡未经宁夏发展改革委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以及未注宁夏发展改革委批准文号的,不得在我区中小学校发行销售。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 引 号 | 116401210100998842/2022-00014 | 文 号 | 宁发改价管成本〔2021〕808号 | 生成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自治区新华书店,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 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调整我区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宁价商发〔2017〕38号)的规定,我委对供本区中小学2022年春季使用的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进行了核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凡未经宁夏发展改革委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以及未注宁夏发展改革委批准文号的,不得在我区中小学校发行销售。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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