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21-041/2017-6029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12-07
发布机构 永宁县地税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地方税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永宁县地方税务局是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根据税法和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参与制定地方税收的具体实施办法、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中有关事项。

  (二)负责本县范围内地方税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  (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本县范围内地方税收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

  (四)贯彻执行地方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县地方税收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负责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县范围内地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承担地税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七)  组织税法宣传,开展税法咨询,负责地方税务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的人事教育、财务经费、基本建设和资产设施的管理工作。

  (九)承办区、市地税局和永宁县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