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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预算公开的内容包括部门预算公开、财政总预算公开以及“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2023年度政府预算公开工作,并进一步督导各预算单位及时进行公开。
决算公开包括部门决算以及财政总决算公开。截至目前2021年决算已全部进行公开,2022年度决算情况待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及时进行公开。
2、涉农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涉农信息公开分农业补贴类、社会保障类、扶贫开发类等七大类,对涉农资金信息进行公示并且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2022年共公开涉农信息35批次,涉及金额3439.74万元。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政府采购信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法定网站公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2087.5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1855.83万元,节约资金231.72万元,节约率1.91%,全年共公开信息862条。
4、财政资金情况公开情况
财政收支信息通过政府公众网“财政收支信息”栏目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已发布至12月份。
进一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将涉及支持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环境保护以及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三农”等专项资金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共收到上级资金255509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0889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资金164619万元。2022年1—12月份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已在政府公众网公示,2022年全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已全部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具体方式以及依申请公开登记表,按文件相关要求受理、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各环节的工作。2022年我局收到公民通过网络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份,已及时依申请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公开属性审查、公开时限等源头管理机制,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特殊信息需求。我局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1406条,其中,通过永宁县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公开信息100条;通过政府采购信息公开862条;通过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97条;通过微博媒体公开信息347条。
(四)平台建设
一是推进门户网站优质规范发展。规范政务公开网站建设, 强化“政策解读”、“减税降费”等平台,更加方便社会公众快速获取有效信息,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明确政务新媒体开设、管理、变更、注销等要求,同时做好内容保障工作,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了强力支撑。定期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监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局内定期监督,强化外部监督,对于关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鼓励群众全程监督,建立微博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等监督渠道,认真收集群众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的情况。三是加强预算保障,着力推动工作开展。根据区政府相关文件,经县长审阅,将政务公开办公经费列为2022年度项目预算,全年共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5万元,确保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永宁县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未更新收费目录清单,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配置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2023年,永宁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内部业务培训,科学设置培训内容,优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置,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水平,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加强规范公开行为,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及时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及内容;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作原则,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管理,规范办理程序。三是认真做好财政收支信息月度公开,及时做好分析总结工作,抓好当前和下一步财政收支工作,确保财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局制定了《永宁县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作持续良好开展。2022年财政局通过“永宁财政”公众号发布《永宁县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视频解读1条;通络网络平台发布永宁县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举报方式公告等相关信息。
2.本机关2022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宁和北街金融巷1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20837;传真:0951—8020837;电子邮箱ynxczj802083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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