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各部门反映的问题,对政府采购有关事项进一步做了明确,印发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180号)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永宁县财政局
2021年5月1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文 号 | 永财发〔2021〕34号 | 生成日期 | 2021-06-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永宁县财政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