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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6/2018-22719 文  号 宁财(预)发[2018]88号 生成日期 2018-02-06
发布机构 永宁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财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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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财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5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提升我区预决算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管理,以管理提成效,现就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决算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预算公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科学理财、阳光晒财,是顺应民意,提高政府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面临预决算公开新的要求,面对社会公众更高的期望,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上来,在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做好预决算公开各项工作,为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而努力。 

  二、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打牢预决算公开工作基础环节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预算编制是预算公开的基础和前提,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及细化程度,直接影响着预算执行、决算编制及预决算公开的效果。近年来各级监督检查机构反映的预算决算公开不够细化问题,本质上反映地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不够科学的问题。因此,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从加强预算编制及管理工作入手,一是要规范预算编制程序,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强化项目预算审核和论证,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要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完善相关定额标准体系和预算信息管理系统报表体系,确保预算支出细化编制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是要加强代编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同时要加强预算执行,严格预算调整(剂)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做实预决算公开工作各项任务 

  一是制定公开方案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54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宁财预发〔20161039号)要求,制定本地区预决算公开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及任务、目标,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公开内容,确保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规范公开载体。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的维护,单设预决算公开专栏,规范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栏目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应在预决算公开专栏下设置政策法规专栏。已将预决算公开专栏设置到财政资金专栏下的地区,应尽快与本级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将预决算公开专栏从财政资金专栏下划出,在醒目位置单独设立,以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自2018年起,各地区应推动双公开体制建设,即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在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永久保留。双公开基本要求是:有独立门户网站的部门(单位)必须实行双公开,且在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数据必须与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数据保持一致;没有门户网站的,应当积极推动门户网站建设。 

  三是统一公开格式。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要求,参照自治区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格式及内容,结合本地预算管理实际,制订本地区政府预决算公开模板,并保持稳定性。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自治区财政下发的部门预决算公开模板下发至各部门(单位),统一各部门(单位)部门预决算公开格式。 

  四是扩大公开范围。第一,做好政府预决算扩围工作。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要从仅公开年初预算、年终决算,扩大到公开除涉密信息外的所有政府预决算信息,确保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报告及报表;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和举借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情况及各类财税制度都要全部公开。第二,做好部门预决算扩面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部门预决算公开指导,在督促各级部门(单位)汇总公开本部门(单位)预决算的基础上,做好分管单位预算独立公开工作。原则上,各级部门(单位)汇总公开数据统一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所属单位独立公开数据统一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所属单位没有门户网站的,在主管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开。 

  五是细化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应包括:政府预算报告和政府决算报告、政府预算草案和政府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各类财税制度。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应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概况、部门预算表和部门决算表、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 

  政府预决算支出应当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部门预决算应当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六是严格保密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一方面加强政府预决算涉密事项管理,严格做好涉密事项保密审查工作,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剔除涉密信息后进行公开。对政府预决算涉密事项无法界定的,在中央统一出台政府预决算涉密信息指导目录前,参照中央及自治区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另一方面做好部门(单位)涉密信息不公开审查工作。各部门(单位)提出因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申请的,必须提供各级保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批示文件。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批示文件进行审查,批示文件明细标注涉密信息的,各级财政部门要指导部门(单位)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涉密事项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批示文件仅就部门(单位)是否涉密作出批示,如涉密单位,未明确涉密事项,财政部门无法进行审查的,该部门所有信息都不公开。 

  七是引导社会舆论。各级财政部门在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时,要对其中涉及财税政策、规章制度的一些专业名词做出解释说明,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解读政府预决算信息。同时,要主动回应政府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及时解疑释惑,避免社会公众误解。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考核力度,促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质量提升 

  自治区财政厅将切实加大对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动态掌握各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健全预决算公开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将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细化程度以及公开形式是否规范、组织是否切实有效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并将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充分运用到考核体系中,对全区各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并将排名结果向市县人民政府通报,对排名靠后的采取措施强化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将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检查中,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预决算公开中存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财政部驻宁专员办和自治区财政厅历年检查预决算公开所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及纠错整改力度,以检查促公开,避免同一错误年年犯,屡查屡犯,屡教不改。对未按规定时限、规定内容等要求进行公开的部门(单位),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问责力度,对应依法追究责任的,要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进行问责。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参照自治区本级做法,建立对同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公开考核机制,确保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的常态化,全面提升预决算公开水平。 

    附件:1.政府预决算公开规定内容 

        2.部门预算公开模板 

        3.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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