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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28/2021-00020 文  号 永综执发〔2021〕3号 生成日期 2021-01-15
发布机构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永宁县综合执法局2020年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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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自治区文明城市整改工作,根据《关于对永宁县2020年自治区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情况的通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统筹做好创城工作,成立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文明城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长:邵永胜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杨平德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吕正芳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永忠  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志刚  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负责创城具体工作。

二、任务分工 

(一)对照整改任务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各责任科室要对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进行全面梳理,综合办公室牵头每周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工作,严格落实整改任务,督促各队室落实各项创城任务,对涉及我局的整改点位情况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责任科室: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

(二)开展公厕规范工作。

对杨和街的公厕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按照500米1处标准设置卫生间指示牌对宁丰街公厕进行逐个排查规范,对还存在的指示牌方向指引不清、无距离标识或有指引牌但无公厕或公厕不开放不诚信配备等情况继续规范整治,让市民更直观、快速地获取公厕位置信息。对超出500米仍未设置卫生间指示牌的,及时进行补充设置,方便市民如厕需求,为市民快速找到公厕提供指引,提高公厕利用率。

责任科室:执法大队环卫保洁服务队

(三)县城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清理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确保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清理牛皮癣小广告,粉刷喷字类小广告;规范管理马路市场和流动商贩,需要划定区域的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要求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避免扣分;整治县城占道经营,要求沿街商户规范经营;做好“门前三包”店铺责任落实,逐店逐户排查责任书签订“门前三包”知晓率情况;加强县城犬只管理,做好流浪犬只的抓捕和处理工作。

责任科室:执法大队物业办、城市市容管理服务队

环卫保洁服务队

(四)县城环卫保洁精细化管理工作。

加强县城主干街道清扫保洁力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整治,尤其是做好杨和大街、北苑步行街、南市场环卫清扫工作,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做好大街小巷内的清扫保洁力度,做到无卫生死角,可视范围内无烟头

责任科室:执法大队环卫保洁服务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本次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科室要提高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做好整改各项工作,同时,紧紧围绕最新测评标准,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作为,精细管理。

各科室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对照任务分工、联合责任单位合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做到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及时补齐创城短板弱项。

(三)加强督导,强化整治。

综合办要及时开展督查,将各科室在创建工作中问整改题作为督促指导、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坚决防止创建工作“走过路过”、整改创建问题查摆不准不实、问题整改敷衍了事,同时在工作推进中注重归纳总结,将整治行动中的一些好办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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