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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26/2017-54804 文  号 永城管发[2017]45号 生成日期 2017-04-12
发布机构 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 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整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集中整治老旧居民小区违法违章行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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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队室:

为集中整治老旧居民小区中存在的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违法违章行为,破解城市管理顽疾,实实在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县人大代表议案 重点督办意见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 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大队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违、控违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遏制居民小区违建势头,确保居民小区管理有序;同时巩固整治成果,提高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圆满完成居民小区整治任务,为创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老旧小区违法违章行为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顺利进行,取得实效,成立老旧小区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 张永忠  

    副组长: 伍炳乾  王  瑞  刘志刚

      : 曹小平      何淑琴      马晓宇  

            靳海宁      汪晓龙  钱学峰

            马生永  李玉明  冯瑞强                    

            渣土规划中队全体成员

 配合成员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杨和镇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永宁县县城所有老旧小区

   (二)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的重点是县城范围内所有老旧小区侵占公共用地的各类私搭乱建及乱堆乱放的违法违章行为,具体为:

1、老旧小区内的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棚舍,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2、老旧小区内侵占公共用地和收储土地的乱堆乱放行为。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违法建筑。

4、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其它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三)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城乡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县城老旧小区内影响市容环境的乱堆乱放行为得到有效整治,老旧小区内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全面控制,城市面貌得到有效改观。

    四、政策措施

 1、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应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并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后果承担责任。违法违章行为当事人是单位和集体的,其住建局负有督促拆除的责任;是个人的,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有动员、督促和帮拆的责任。

 2、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

 3、在规定期限内,距不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强制拆除。

 4、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施步骤

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工作从4月初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初)

1、召开老旧小区违法违章行为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出台实施方案。住建局、街道办事处配合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成立工作领导班子,层层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2、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工作。政策法规室利用传单、宣传车等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新闻媒体上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的宣传报道,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让广大市民和周边群众了解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意义和目的,赢得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中旬至5月初)

 1、建立组织。召开老旧小区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工作预备会,成立永宁县老旧小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由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主,住建局、街道办事处配合的调查小组。

 2、调查摸排。渣土规划中队作为摸排的主体单位,逐社区、逐巷、逐小区一一进行摸底排查,对县城规划区内所有老旧小区存在的违法违章行为要摸清底子、吃透情况,对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并保存好相应的图片及视频资料,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确定方案。研究本次违法违章行为整治的范围、重点及目标,确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步骤、拆除流程、安全措施等。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上旬)

 1、自行清理阶段

1)调查确认。在全面摸排、调查、的基础上,渣土规划中队对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

2)限期自拆。渣土规划中队上门对违法违章行为当事人进行督促检查,动员自拆。做好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

    2、依法拆除阶段

 对拒不执行有关通知、超过自行拆除期限的违法违章行为由县政府组织,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违法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6月中旬至8月上旬)

 总结依法整治违法违章行为的工作经验,探寻查违工作规律,层层建立目标管理体系,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查违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查处违法违章建设“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的运行机制,真正做到防范有力、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坚决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章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住宅小区违法建筑的综合治理工作。要对辖区进行摸底排查,制订拆违工作计划,开展拆违工作宣传,研究解决拆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宣传。拆违行动一开始就要集中力量,集中手段,集中主题抓好舆论宣传,大造声势,将拆违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以及要求宣传到每一个违建户。

   (三)强化考核。要将住宅小区违法建筑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拆违考核内容,做到目标考核与防违控违、综合治理、效能监察的有机结合。

   (四)巩固成果 要把巩固整治成果、实现长效管理作为制止违章建筑工作的治本之策,完善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制,形成全时空、全区域、无盲区的违建管理网络。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新发生的违建。杜绝“边拆边建”现象发生,防止违建反弹,实现新搭违建为零的目标。

 

 

                           永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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